公职人员能否承包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2:59:29 195 人看过

一、公职人员能否承包土地

公职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公职人员的身份属性和土地承包的特定规则。

1.农村土地承包通常采取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这是为了确保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民的利益。

2.公职人员由于身份特殊,一般不被允许直接参与农村土地承包。

二、公职人员承包土地法律规定

关于公职人员承包土地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2.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3.但公职人员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职责,通常不被允许直接参与农村土地承包。

三、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及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主要有两种方式:

1.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这种方式是农村土地承包的主要形式。

2.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具体的承包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提出转让申请,并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

2.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

3.进行现场勘察,确保现场勘测与提供的材料实际相符。

4.对地价进行评估,并提供书面报告。如果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可能会建议优先购买;如果价格过高,可能会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

5.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对原批准文件进行核验,并详细填写用途、价格、年限等内容。

6.审批环节主要对价格进行审批,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7.申请人需交纳相关的税费。

8.最后进行登记编号并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是否能起诉
    一、土地承包是否能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是可以起诉的。二、土地承包合同诉状范本如何写原告:_____(身份证号)性别:_____年龄:_____岁民族:_____住址:_____省_____县_____镇电话:_____被告:_____(身份证号)性别:_____年龄:_____岁民族:_____住址:_____省_____县_____镇电话:_____诉讼请求:1、返还被侵占承包地,并清除被侵占承包地上的所有杂物;2、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3、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第三人:____事实和理由:2009年4月日,原告经发包方同意,与第三人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其户的承包土地委托给原告代为承包经营合,2011年被告无视原告作为该地块合法承包经营者之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原告之承包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承包地上,妨碍了原告对土地的经营使
    2023-04-30
    160人看过
  • 公务员可以承包土地吗,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公务员可以承包土地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二、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1、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
    2023-06-17
    49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是否可以调整土地
    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实施。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承包期内,
    2023-04-30
    366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是否收回
    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一、农村开荒地的使用权规定的归属问题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没有承包合同怎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
    2023-03-01
    297人看过
  • 父母农村宅基地能否被公职人员继承?
    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具有继承权,可以继承亲人的房产,这是我国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公职人员可以信基督教吗国家公职人员可以信奉基督教。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信教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种权利体系,主要由信仰的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仪式自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2023-07-10
    426人看过
  •  能否改变承包土地用途?
    根据承包合同,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以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因此,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如果因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需要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承包合同,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以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所以,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如果因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需要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能否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得以退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农户承包土地的退耕还林还草还牧还耕还林还草还牧。因此,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是不合法的。同时,《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因此,无论是农户还是其他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方有责任保
    2023-08-26
    228人看过
  • 土地承包能否改变用途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24-04-22
    4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款是否是公款
    一、土地承包款是否是公款是。所谓公款即公家或集体的钱款。村集体的钱自然是公款。公款的两个特征:所有权属公有;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二、挪用公款罪量刑(一)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
    2023-05-06
    3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职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产生纠纷时,需要仲裁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聘任、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仲裁员;(二)受理仲裁申请;(三)监督仲裁活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章程,对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及任期、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2023-06-12
    96人看过
  • 承包人能否以其承包的土地与他人联营办企业
    李某诉县禽蛋食品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承包人能否以其承包的土地与他人联营办企业[案情]原告:李某,某县水口村村民。被告:县禽蛋食品公司。李某于1992年1月与其所在的水口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8亩水田,承包期限为15年。由于承包的水田地势较低,泥深水冷,作物的产量一直较低。1995年3月,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双方就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内容进行修改,并在县国土管理局办理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后,李某于是与县禽蛋食品公司联合经营,建起了联营养鸡场。1996年,李某与禽蛋食品公司因经营中的问题发生纠纷,禽蛋食品公司以李某用土地人股办联营企业是非法的、联营合同无效为由,提出解除联营合同。李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经营权。[审判]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村委会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经村委会同意,将承包的水田用于联合经营养鸡场,且在国
    2023-04-22
    447人看过
  • 发包人能否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
    用人单位能否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发给承包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发包人不得为承包人保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权利:(一)依法将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出去;(二)监督承包人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合同约定的目的;(3)制止承包人破坏承包土地和农业资源;(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法不得干扰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实施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有哪
    2023-05-31
    251人看过
  • 村集体能否把土地承包给外地人使用
    一、村集体能否把土地承包给外地人使用关于村集体能否将土地承包给外地人使用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规。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集体作为土地的发包方,其成员即承包人在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将该权利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给他人的权利。2.村集体土地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是可以租给外村人的。3.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承包人需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同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和损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流转期限也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需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格,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些规定确保了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村集体土地可以租给外村人,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谨慎。1.一方面,要确保流转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避免产生法律风险;2.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
    2024-07-22
    281人看过
  • 妇女能否在农村承包土地?
    法律规定妇女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和拆迁费用补偿权受法律保护,与男性权利平等。妇女结婚、离婚等不影响其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土地征收或者补偿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因已婚男子在女子住所落户的,男子享有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
    2023-07-02
    139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用途能否修改?
    承包土地不得改变用途。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的义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损坏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民法典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买卖,不过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二、农村妇女离婚后,能带走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
    2023-06-24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乡村公职人员有土地承包权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r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r由上可知,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承包农村土地。
    • 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土地权属人能否继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3
      可以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
    • 在我国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一下是对在我国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的解读。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你
    • 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其子女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继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能。农村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城镇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
    • 土地承包人能否出租出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0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