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5次遗弃亲生儿子,甚至还扬言再送回来就杀死。昨天,记者从涡阳县公安机关获悉,男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据介绍,男子余某是南京人,与我省涡阳县楚店镇张某结识、举办婚礼,并于2010年4月生育一男孩,之后因感情不和分居,儿子由余某抚养。
2011年夏天,余某将儿子遗弃在楚店镇张某家附近,当地派出所民警看到后将孩子交到张某亲人手中。不久张某将儿子送至南京余某处,二人因抚养儿子之事发生争执,余某又将儿子遗弃在南京龙袍派出所内。
2011年9月,余某再次将儿子遗弃在南京市龙袍街道办事处内,不久被孩子爷爷接走。
2013年7月,余某又将儿子遗弃在楚店镇前水波村民王某家中,8月2日余某将儿子领走;10月22日余某又将儿子遗弃在楚店街上一超市内。
两年里,余某5次将年幼的亲生儿子遗弃,家人劝说无果,余某甚至扬言如将儿子抱回家,就杀掉。随后,涡阳县公安局以涉嫌遗弃罪将余某刑拘,并于近日将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
男子5次抛弃私生子构成遗弃罪
314人看过
-
男子将残疾妻子送回娘家不管,算遗弃罪吗
159人看过
-
大二男生扬言杀女友
74人看过
-
男子杀害情人5名亲属二审维持死刑
316人看过
-
男子劳动仲裁被驳回扬言杀法官被行拘不敢露面
96人看过
-
90后男子打死情人2岁亲生子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335人看过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
父亲多次遗弃孩子,判刑多少年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此可见,遗弃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具体判刑多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
-
-
遗弃孩子导致离婚, 孩子的母亲再婚, 遗弃子女的母亲, 会被判什么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如果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