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诉讼费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0 13:52:47 448 人看过

一、婚姻无效的诉讼费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确认婚姻无效一般只需要缴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若是原告在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请求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请求,那么具体的诉讼费,需要结合财产的实际数额才能确定。

确认婚姻无效一般只需要缴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具体的收费情况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般来说,公民若是想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诉讼费的缴纳金额,与实施标的是有直接关系的。而法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公布的,故此公民在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前,是可以先自行计算一下具体需要支付的诉讼费金额的。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民事案件,也无论当事人一方起诉的诉讼请求是涉及人身关系,还是涉及财产关系的,只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都是需要及时的缴纳诉讼费用的,并且诉讼费用的缴纳是存在法定的标准的,一定要及时的注意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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