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特点和行政诉讼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8:41:07 241 人看过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3、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生效

1、一般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做出复议决定后,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法律规定复议为终局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缩影,它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北京行政复议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北京行政复议的时效规定是: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的“利害关系”该如何判断?
    经历过行政诉讼的人可能会遇到有时候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或者法院以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为由驳回,那么法院和复议机关所指的“利害关系”到底该如何理解?济南市张先生父亲张老先生生前有一块土地,张老先生去世后,上述土地被邻居刘某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张先生对办理土地使用证一事不服,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做出了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决定,邻居刘某不服该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先生与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撤销了复议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二审法院驳回张先生上诉。张先生申请再审,再审法院认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
    2024-01-23
    35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怎样的特点
    行政复议的特点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023-06-13
    48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和相关诉讼
    一般是60日。《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债务诉讼期限债务诉讼期限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个人债务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
    2023-07-03
    3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特点及其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而另一方则是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经常具有重合性;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多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而另一方则是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经常具有重合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多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生成法律分析。请提供有关法律标题、正文内容或者相关背景的信息。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行政主体是行政法
    2023-08-27
    405人看过
  •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吗?
    一、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吗?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政救济指国家有权机关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和。一般是以受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发生,其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我国正在逐步实行行政复议程序司法化。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
    2024-01-07
    2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4-04-24
    114人看过
  • 【海关】海关行政复议的特征
    海关行政复议属于涉外复议,具有强烈的涉外性。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家的涉外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的职能表现为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以及征收关税、查缉走私、进行国际贸易统计等,这些职能都具有涉外因素,是具体的涉外行政行为。当这些行为成为被复议的对象时,即是涉外行政复议。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利益原则是涉外行政复议的根本原则,国家主权和利益不容复议是海关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海关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从事进出境活动的海关相对人,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团体从事进出境活动时,都是海关相对人,处于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地位,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海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被认为受到侵犯,则相对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救济措施,申请海关行政复议就是重要的救济措施之一。海关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
    2023-06-06
    117人看过
  • 行政拘留期间如何行政复议,行政拘留的特点
    一、行政拘留期间如何行政复议行政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被拘留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4-01-30
    20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概念以及特点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二、行政复议的特点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
    2023-06-19
    303人看过
  • 试述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联系和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卫生行政复议的管辖与范围卫生行政复议管辖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卫生行政案件的受理权限和分工权限。根据《行政复议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种: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行政
    2023-07-21
    244人看过
  • 专利复审和行政复议的关系是什么
    两者关系非常清晰,在实质上是两种存在很大区别的行政程序。具体来说,专利复审只是申请人认为是审查出现错误而又一次要求专利部门重新审核,而行政复议就是申请人认为专利部门的决定侵犯到自己的专利权而提起的。具体如下所述:1、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我国行政复议有“条条管辖”和“条块管辖”之分,但无论何种复议方式,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都是领导(指导)与被领导(被指导)的关系,主体之间的行政地位一般是不平等的(省部级“自我管辖”的除外)。反观专利复审制度,专利局与专利评委均是国家工商总局的司局级内设机构,不存在领导(指导)与被领导(被指导)的关系,二者属于平级单位。2、提出的方式不同《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行政复议既可书面提出,也可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复议机关应当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事项。专利复审中未见有可口头提出的规定,实践中也需采用书面形式,具有“要式性”。3、审理范
    2023-06-02
    6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关系
    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概念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以及其他复议参加人、复议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特点(1)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由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生的诸多法律关系构成统一整体(2)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行政复议机关始终是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并居于主导地位。(3)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一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它的程序性特点比较明显,因此,不能将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简单地归结到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而应该将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看成是一种具有诉讼法律关系相同特性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4)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复议权利和复议义务并不对等。3、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1)行政复议机关,是指手里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
    2023-04-24
    34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执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另外规定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2023-05-01
    4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应诉的关键
    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行政诉讼。一是复议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是复议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复议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是复议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一般是行政复议机构,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是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
    2023-07-04
    33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哪些特点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什么特点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
    • 2022年我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相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来说,行政诉讼的特点很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特点就是“民告官”,即原告一方记过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管理对象),被告一方永远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审理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性,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不合法。
    •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2
      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有下列联系: 1、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且行政法律关系是被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调整、规范的那部分行政关系。
    • 行政复议的特点有什么,行政复议的特点是具有被动性的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行政复议的特点是具有被动性,另外补充行政复议的特征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5、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 那个关于行政复议的特点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特征是: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活动。 2.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管理相对人。 3.行政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