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9:51:14 267 人看过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三)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一、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不同的侵权,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违约责任能免除吗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免责事由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环境保护行政赔偿工作程序是什么?1、收到当事人行政赔偿申请后,局法律工作领导小组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立案调查,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行政职权时有无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审查受害人是否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调查人员将调查结果书面上报法规科,经法规科审核后上报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3、法规科与请求人就赔偿事项、赔偿的方式及赔偿金的金额等法定赔偿范围内进行协商,协商成立后制作协议书,如果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制作裁决书。4、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作出赔偿决定,并履行赔偿义务。5、赔偿损失后,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承担部分或者赔偿费用。二、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
    2023-02-14
    7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免责的情况有什么
    一、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免责的情况有什么环境污染侵权被告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3种情形:1、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政治原因等不包含在内。2、受害人故意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自负。3、第三人导致的环境污染,由第三人承担。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认定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环境污染从污染源来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2、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在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中,受害人只能为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
    2023-06-16
    452人看过
  • 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侵权免责吗
    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侵权免责。法律上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无法预见是指依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人对某种情况的发生不可预见,而无法避免和克服是指行为人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情况的发生并克服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可抗力通常有两种:1.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台风等自然因素作用造成的灾害。2.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特殊的军事行动等。由于不可抗力并不受行为人的意志所支配,对于损害的发生行为人并无责任,因此各国普遍将其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之一。一、疫情算不算不可抗力疫情算不可抗力。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
    2023-03-10
    139人看过
  • 环境侵权人是否有责任修复生态环境
    1、环境侵权人是否有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违法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环境侵权人有责任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前的状态和功能。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原告要求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恢复生态环境的状态和功能在损坏之前。如果不能完全修复,则允许使用其他修复方法。人民法院在判决被告人修复生态环境时,可以确定被告人不履行恢复义务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恢复费用;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生态环境恢复的成本包括制定和实施恢复方案的成本和监测监督的成本。人身损害是指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造成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人身伤害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因环境侵权造成被害人生命(死亡)损失;二是因环境侵权损害人体组织器官完整性,导致人体组织器官功能丧失或丧失,如残疾等;(3)由于环境侵权行为,如受害人饮用污染的水导致某些疾
    2023-05-02
    54人看过
  • 环境侵权人对生态环境有修复责任吗
    一、环境侵权人对生态环境有修复责任吗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环境污染侵权人有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被告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确定被告不履行修复义务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二、环境侵权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
    2023-04-20
    468人看过
  • 环境侵权案件中被告抗辩事由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人身伤害,环境享受损害。(2)因果关系,指环境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损害是因行为人的排放物或破坏环境原因造成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又称抗辩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依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2)受害人过错。(3)第三人的过错。《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人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4)战争行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排除危险。环境法上的排除危险是指,国家强令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危害者,排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或者停止
    2023-06-13
    4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同时,民法典规定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侵权免责事由
    相关咨询
    • 环境侵权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一是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三)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 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
    • 涉及环境污染有哪些免责事由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4
      1、不可抗力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第三人过错造成受害人污染损害,构成免责条件, 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
    • 2022年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是指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6
      1、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免责,但需要满足不可抗力免责的相关条件。 2、即环境污染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并且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 3、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证明污染是由第三人引起的而免责。
    •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般侵权免责事由有下列: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存在哪些免责事由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1
      1、不可抗力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2)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3)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1)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 (2)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