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评定日期标准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2:50:18 132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误工评定日期标准如何确定

1、交通事故误工评定日期标准的确定方法:根据交通事故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并且如果受害人因伤定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的误工天数的依据有哪些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造成误工,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车祸误工费需要个人赔偿的;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离职年假涨三倍赔偿么?离职年休假未休的一般不赔三倍,年休假不一定要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累积工作时间。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
    2023-07-17
    16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中因伤残误工时间的确定方式为: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到恢复劳动能力结束。而具体的时间会有医院出具证明的。此外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不构伤残误工时间的确定本案所涉的交通事故发生于2008年。肇事车俩的车主为武汉某运输公司,该运输公司的员工即本案的肇事司机,在驾驶该事故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因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受害者向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
    2023-07-06
    4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三期评定如何推翻
    一、交通事故三期评定如何推翻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的目的在于获得重新认定的机会。根据规定: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时,就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二、交通事故三期是什么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里的三期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
    2023-05-06
    197人看过
  • 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确定在交通事故当中撞坏出租车的情况下是应该赔偿误工费的,因为出租车不是驾驶员的代步工具,驾驶员是要凭借车辆谋生的,驾驶员总不能在车辆被撞坏了的情况下继续上路载客。所以说,关于出租车的误工费实际上就是停运损失,但停运费也不能随意索赔。1、出租车是有误工费的,对于营运车辆的司机来说,营运车辆就好比它的谋生工具。车辆被撞需要维修,在车辆修理期间,营运车辆的司机就失去了赚钱的工具,也就没有正常维持收入,所以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义层面讲,赔偿营运车辆司机的误工费是合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可以恢复营运为止,其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件的时间均需要计算在停运时间内,一般以天数作为计量单位。2、开出租车被撞对方不给误工费可以准备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出租车被撞的误工费索赔首先需要责任划分鉴定,如果对方全责,除了维修费用,停运费、误工费也是要赔偿的,对
    2023-06-23
    2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评估的基准日
    1、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3、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
    2023-02-22
    3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确定赔偿标准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2023-06-24
    4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当事人次日处理结果的评定标准
    交通事故后第二天报警是能处理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当中十二条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现场进行报警,第2天选择报警,如果存在着交通事故的事实的话,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也是需要受理的。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
    2023-07-05
    244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交付日期?
    李先生经过一番考察,终于下决心买下一套商住楼。在正式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后,李先生放心地去处理自己的生意。可到了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发商却未能将房屋交付给李先生。一气之下,李先生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我们先不讲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但“交付日期”涉及到客户的切身利益,应引起购房者的关注。这里介绍几种常见的“陷阱”:一、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资格,怎么能谈得上交付日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也随时会引起争议。二、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如果客户拿到钥匙,却不能入住,且无产权合法证明,交付日期则成为开发商缩短商品房保修日期的借口。三、利用“交付日期”中概念标准不清来拖延交房。如交付可以理解为现房交付,也可理解为产权证交付,所以购房户在合同中应明确是现房交付,还是产权证交付。四、“入伙通知单”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开发商在客户付
    2023-06-10
    140人看过
  • 误工费标准是怎样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确定的?
    答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退休人员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吗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
    2023-07-04
    3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用的赔偿应该如何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没有致残的,其误工时间以其住院治疗时间或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依据计算。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误工费可以赔多少交强险可以赔误工费,若交通事故使得受害人住院或伤残,导致误工,保险公司可根据情况赔偿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则按照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收入减去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来赔偿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按最近3年内收入综合/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来计算误工费用。或者也可以按所在地相
    2023-07-07
    456人看过
  • 工程误工日期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如果双方可以就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工地工程误工赔偿标准1、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2、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
    2023-08-16
    4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评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误工评定日期标准这样确定:从车祸发生之日计算至受害人休养终结之日。这一段期间属于误工时间。但如果受害人因伤住院并被定残的,误工天数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一、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情况是如何的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的情况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误工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二、误工时间:如果是非持续性误工的,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是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二、司法鉴定可以规定误工时间吗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的(一)受害人无伤残的这种情况的误工时间确定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在赔偿中,住院治疗的按住院时间加上医院诊断证明书中出具的建休证明的时间确定有住院治疗的按医院诊断证明书中出具的建休证明的时间确定。所以,如果伤势不是很重,
    2023-03-23
    4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天数如何确定?误工费的包含了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误工天数如何确定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误工费的包含了哪些项目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
    2023-05-20
    159人看过
  • 责任方不认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的,受害方要是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也会判决赔偿,法院判决后还是不赔偿的;会行政拘留责任方,同时受害的一方要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查封责任方的财产,拍卖后用来赔偿受害方。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怎么办一、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怎么办1、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
    2023-07-20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评定误工日该怎么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
      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日评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如何认定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有关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这样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 如何确定交通肇事中误工的起算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 对于残疾评定标准,交通事故如何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如下: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
    • 计算交通事故评定误工费标准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交通事故中误工日期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的,受害人因伤残导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如果交通事故当中的双方人员对误工日期存在着争议,也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机构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不过,一般情况下误工日期并不需要专门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