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后的待遇有怎样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0:19:08 435 人看过

一、鉴定工伤后的待遇有怎样的规定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3.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也就是治病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4.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不上等级有赔偿吗

工伤鉴定不上等级有赔偿。

法律上规定,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和伙食补助费可以报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鉴定后多久能赔偿

1.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

2.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或为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赔偿是由单位承担的。单位的赔偿在你出工伤开始那天开始给你发工资,等有工伤伤残鉴定书后可以马上向单位申请一次性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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