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5:52:03 310 人看过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建设合同中的抗辩权什么意思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或者相应债务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或者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者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也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后,不安抗辩权即归消灭。

二、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2、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其成立要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

在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上,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一方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先履行一方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方拒绝履行需要明示。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前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构成要件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

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

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

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不过,原告未履行的债务或未提出履行的债务,与被告所负的债务无对价关系时,被告仍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履行合同相关文章
  • 拆迁赔偿抗辩是什么意思
    拆迁补偿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法律规定,政府应当先赔偿才能拆迁,有先履行的义务。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民法上的抗辩权很多,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这些抗辩权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因此拆迁补偿也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抗辩权什么意思抗辩权,指的是妨碍他人行使权力的一种对抗性权利。在实践中,大部分的抗辩权的目的在于拒绝对方的请求,使对方的请求权无法实现。比
    2023-08-03
    305人看过
  • 商标异议抗辩是什么意思?
    1、什么是商标异议抗辩商标异议抗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审并进入初审后三个月的异议期,商标异议案件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驳异议理由的法律行为公告,一旦被他人反对,商标异议程序将启动。申请注册的商标成为被质疑商标,即使注册通知已经发布,注册通知无效(注:为了发布“商标通知”商标注册通知通常会在异议期限届满前几天及时安排打印版本。如果其他人的商标异议是在异议期的前几天甚至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运输时间,则将提出异议并发出“注册通知”)。商标局的决定取决于申请人能否获得商标专用权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发送给异议人,并限制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副本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异议人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
    2023-05-07
    165人看过
  • 可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法律依据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抗辩权主要分为哪几种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
    2023-06-26
    149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抗辩权可分为两类
    被执行人享有抗辩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消灭的抗辩权,称为消灭的抗辩权;另一类是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的效力延期发生的抗辩权,称为延期的抗辩权。抗辩事由也可以据此分不消灭的抗辩事由和延期的抗辩事由。一是消灭的抗辩权及其抗辩事由。消灭的抗辩权是指被执行人行使该权利足以导致请执行人的请求权全部或部分归于消灭的抗辩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第一,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被执行人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第二,免除。免除为债的消灭的原因,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当这种法律事实存在时,被执行人当然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第三,申请执行人已经对担保物折价占有或已经从担保物价款中受偿。物权担保有抵押、质押、留置三种,债权人获得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
    2023-06-06
    256人看过
  • 被执行人享有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被执行人享有抗辩权可分为两类:1、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消灭的抗辩权,称为消灭的抗辩权;2、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的效力延期发生的抗辩权,称为延期的抗辩权。(二)抗辩事由也可以据此分不消灭的抗辩事由和延期的抗辩事由。消灭的抗辩权是指被执行人行使该权利足以导致请执行人的请求权全部或部分归于消灭的抗辩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1、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被执行人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2、免除。免除为债的消灭的原因,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当这种法律事实存在时,被执行人当然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3、申请执行人已经对担保物折价占有或已经从担保物价款中受偿。物权担保有抵押、质押、留置三种,债权人获得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的同时,也就获得了担保物的有限
    2023-03-14
    303人看过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被执行人员有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如果严重,一般可能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一、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怎么处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单位拒不执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强制执行期限到了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怎么办强制执行期限过后被执行人还未履行,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3-04-10
    482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被申请执行人是民事执行指的是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根据另一方的申请而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为申请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为被申请人(立案阶段),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后,被申请人就是被执行人,而法院自然是执行人。一、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我们知道,法院判决下来后,原被告双方应当尽快如实履行法院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被告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经常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不全面执行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持已生效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部分的财产。根
    2023-06-20
    60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主要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主要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一、信托中债权债务人是什么信托中债权债务人: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人有权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2、债务人通常是指根据法律、合同、合同的规定,在借款关系中有偿还债权人义务的人。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指什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
    2023-03-19
    94人看过
  • 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转移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中的抗辩权转移是什么意思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为了保障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德国、意大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都规定了债权人的变化不影响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保证债务人不会因为权利的转让致使使应当行使的权利无法行使。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
    2023-06-01
    273人看过
  •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意思是什么?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意思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替别人担保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撤销五年。贷款人或担保人依法还清货款后,可联系法院撤销,即可解除黑名单。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失信指的是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导致个人征信报告有污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
    2023-08-03
    437人看过
  • 法律上的直诉抗辩是什么意思?
    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比如,双方约定10号还钱,对方要求9号就还款时,本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提前还款。一、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权利障碍抗辩与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权利障碍抗辩
    2023-06-28
    407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借款合同规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即不受此限。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
    2023-06-08
    29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任何申请执行人什么意思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一、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以下: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有以下: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4、适用
    2023-03-28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更多>

    #中止履行合同
    相关咨询
    • 所谓先诉抗辩权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5
      先诉抗辩权的意思是: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抗辩权分为几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分为:(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9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债务人可以行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6
      什么叫抗辩权?抗辩权广义上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狭义上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狭义抗辩权包括: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保证中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合同法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可以行使哪几种呢?请看下文
    • 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的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我国法律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商务合同中,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