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三、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除本法第65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保险费不予退还。四、《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五、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六、《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可以在保险人赔偿后30日内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意外保险人外,也可以终止合同。其保险法第54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则合同成立之日起于两年内的除外。《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两年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解除权如何办理
当事人可以采取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解除权分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全文(征求意见稿)》第六条
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认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作出明确、具体询问,投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情形。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询问范围。保险人对询问范围和内容负举证责任。合同成立后,保险人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继续收取保险费或者给付保险金,又以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因保险人指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而免除。但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体检结果仍然同意承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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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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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6你所咨询的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有哪些方式有了以下回复。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一项特权,与普通民商事合同有较大的不同。《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规定,其法理是: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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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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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8(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意定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向的效力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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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阻却是指保险人因自己的行为满足某种情形而丧失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包括:弃权与禁止反言、除斥期间等。 1、禁止反言。保险法第16条第6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禁止反言即保险人已知保险合同有解除的原因,但其陈述或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信赖保险合同有效成立,并作出某种行为,以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