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监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33:57 498 人看过

审判监督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法定主体依照法定条件提起,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为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分为基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引起的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行使抗诉权引起的再审程序和当事人申请再审引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3条、64条的规定,提起再审程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理由。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根本原因是发现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确有错误,否则,不能提起再审程序。人民法院了现判决、裁定错误的主要途径有;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普遍性审查,发现错误交由院长按法定程序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进行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正确地认识和适用仲裁司法监督权
    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根据我国《民诉法》和《仲裁法》,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实行三项权力。(一)司法审查权。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之重要手段是司法审查。我国实行的裁决司法审查有三个特点:其一,事后审查。即在终局裁决作出后,在当事人申请执行或申请撤销、不予执行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可对相关裁决进行审查。其二,双启动审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启动,一般情况下为被动审查,即仲裁当事人或被申请人以法定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之后,人民法院才启动司法审查程序,且只审查申请人申请审查的内容。同时,人们法院也可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为理由而主动以职权启动司法审查程序。虽然实行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但仍坚持以被动审查为主,注重维护仲裁的契约性,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避免人民法院对仲裁的过多司法干预。其三,双轨制审查。即对国内仲裁裁决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涉外仲裁裁决和国外仲裁裁决仅对其程序
    2023-06-06
    483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
    没有监督的审判易滋生腐败,也就难谈公平正义,因此,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监督贯穿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而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刑事审判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一方面,出于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国家赋予人民法院专门职权;另一方面,要注意审判中的人权保障,保证这些权利的正当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需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防止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一、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的内涵所谓刑事审判监督就是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
    2023-06-11
    327人看过
  • 如何监督物业公司
    监督是: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问题落实情况考核的一个全过程。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简简单单的发现问题,打个电话、提个要求!要做到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全过程、服务质量的监督,是提出问题协调解决,促其达到预定的目标、效果,并对问题情况落实、结果考核的一个过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双方都事先约定、认可的流程!首先要明确的是:监督的依据、监督的人员、监督的落实、监督的途径监督的依据: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合作模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细化相应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由于物业服务的特殊性,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有一个详细的解读,不仅要做到能量化的量化,能细化的细化,还要有结果为参考。例如保安巡逻、绿化养护,就不能以量化、细化做标准,要以结果为参考。双方达成共识认可。没有完成指标如何考核,既要考虑人性化,也要杜绝事事被人性化。双方确定的考核结果,就要执行相应的奖、罚
    2023-03-17
    491人看过
  •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正确途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以下几项:1、通过信访举报制度;2、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3、通过舆论监督制度;4、通过公示、听证制度。公民监督权的对象包括:1、公民监督权的对象包括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2、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监督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3、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享有监督权。监督以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保障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有效
    2023-08-09
    234人看过
  • 新公司法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现行《公司法》过于突出董事长的职权,而监事会的职权范围过窄。为此,修订草案由原规定董事长是公司唯一的法人代表,修改为“公司法人代表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同时,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提出罢免董事、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询与建议。如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并有权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对于监事会的组成,修改草案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并要求“公司研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决定改制、重组和重大经营决策时,应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那些不履行职责甚至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修订草案对其强化了追究机制。
    2023-04-26
    273人看过
  • 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
    公司治理的监控机制由内部监控机制、外部监控机制和企业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组成。前两方面相互联系,同时又与企业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相互联系。1、内部监控机制我国公司法确定的三会四权制衡机制实际上就是本文所指的内部监控机制。狭义的公司治理系统指的就是内部监控机制。内部监控机制在一定情况下是公司治理的主体。加强内部监控工作,所要做的就是以更恰当的方式组织好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的审计委员会,争取有责任心的大股东对公司的关注,保证企业的报告系统和审计系统向股东会、董事会及外界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在性质上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内部监控机制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自己来实现的。股东常常保留了对诸如董事、监事、审计员的选择,合并、增资及新股改造等事项的审查和否决权。其他的管理监控职能由股东授权给了董事会、监督职能授予了监事会,董事会再把大多数的决策管理功能和许多
    2023-03-17
    351人看过
  • 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督
    1.组织形式目前世界各国除英国等极少数国家、地区外,均已禁止个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经营者必须是法人组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两类。公司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相互公司等形式,非公司制包括保险合作社及其他类型的互助团体。2.对保险企业设立的审批各国保险监管制度均规定,设立保险企业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方准营业。申请时要提交资本金的证明,以及有关企业的章程、负责人资格、有关条款、费率、营业范围等文件、资料。3.停业清算保险企业可能因经营不善而破产,也可自行决定解散或与其他保险企业合并。正常解散或合并时应该清偿全部债务或将保险合同全部转让。因经营不善、严重违法或负债过多而停业破产时,除按破产法规定处理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清算程序;保险主管机关可选派清算人员,直接介入清算程序,但一般都尽量帮助保险企业改善经营条件,使其免于破产
    2023-02-23
    325人看过
  • 公司有没有监督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当然,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或监事。它是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机构。有如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时,监事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一、监事能不能当会计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公司法对公司行为、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均制定了详细规定。监事具有独立性,作用是监督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有利益冲突或不正当的利害关系。监事有以下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
    2023-06-28
    323人看过
  • 监事会在公司监督中的作用
    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向股东会提出建议;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什么是监事会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目的是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是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机构。监事会职责是监督和审查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包括公司的高层领导层
    2023-07-06
    218人看过
  • 合法监督公司经营时的公司股东属于谁
    股东合法监督公司经营的方式有:1、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股东的咨询权、建议权案情介绍:2005年7月11日,上海通商投资研究所朱长春先生、陈浩先生,以流通股股东身份向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600555)发送了一份《股东专函》。二人凭借经济学常识和经验研究发现,茉织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存在瑕疵,治理结构亦有一定缺陷。管理层极有可能在实施经营、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行为过程中,影响或损害到股东净资产权益和二级市场市值权益,且其中部分决策行为(如委托理财行为、资产出售行为等)已经损害了股东利益。7月20日,朱、陈二人与茉织华公司董秘许鸣放先生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建议及对潜在威胁公众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纠正的有效方法,希望能
    2023-08-10
    359人看过
  • 修正「内政业务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文号:台内法字第092007698号发布日期:2003-8-22执行日期:2003-8-22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内政部台内法字第092007698号令修正发布第2、4、30条条文第2条本办法所称主管机关为内政部。第4条公益信托之许可及监督,由主管机关为之。但信托财产未达一定金额,且其主要受益范围在单一之直辖市或县(市)者,主管机关得委由该直辖市或县(市)政府为许可及监督,并办理本法及本办法所定主管机关应办理事项。前项一定金额,由主管机关定之。公益信托之主要受益范围不明或有疑义,不能确定其许可及监督之机关者,得申请主管机关指定之。第30条本办法所需书、表格式,由主管机关定之。台湾当局
    2023-06-07
    107人看过
  • 司法监督是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司法监督是什么意思司法监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在实行“三权分立”宪法原则的国家中,一般由立法机关主管宪法或一般法律的制定,由司法机关主管宪法实施的监督,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制衡的关系。而在实行“”“议行合一”宪法原则的国家中,制定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统一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地位一样,司法权和行政权不是独立的,它们都由立法机关产生并向立法机关负责。二、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的特点?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的特点:1.特定性。只包括检察院和人民法院。2.具体性。必须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之内。3.稳定性。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必须得到严格执行,非经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推翻。三、司法机关的监督具体包括什么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1.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2.依法向全国
    2023-06-23
    429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对保险公司实施监督检查,保险公司应当予以协助、配合,接受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阻挠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一、经营运输车辆应遵守哪些规定?《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道路运输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下简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确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三)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四)按照货运车辆装载要求合法装载,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单;(五)不得放行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货运车辆;(六)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装载的登记、统计制度;(七)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十四条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
    2023-06-28
    316人看过
  •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社会保险法》第8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此条规定了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其对任何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5-22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制约监督机制如何完善司法公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
      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而言,监督机制可以从通过完善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第一,从制度监督来说,制度中包含了对于制约监督机制的保护和设计,将会使得制约监督作为机制存在于各个不同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中,这也必然包括了司法的运转,也必然会对司法腐败产生的制约,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制度上对于制约监督机制的认可和接纳,是制约监督的存在的前提和根本。第二,从法律监督来说,当前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法治社会、法
    • 作为公司监督人,公司违法监督人会有什么法律职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8
      公司监事职责: 1.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2.监事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正确地认识和适用司法监督权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我国《民诉法》和《仲裁法》,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实行三项权力。(一)司法审查权。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之重要手段是司法审查。我国实行的裁决司法审查有三个特点:其一,事后审查。即在终局裁决作出后,在当事人申请执行或申请撤销、不予执行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可对相关裁决进行审查。其二,"双启动"审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启动,一般情况下为被动审查,即仲裁当事人或被申请人以法定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公司法定监督机构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2
      1、公司的法定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或监事。它是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机构。 2、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出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3、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 4、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出
    • 法人股东监督公司对公司有什么利益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2
      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进行监督,《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有权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