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永久使用权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08:40:17 233 人看过

无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

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后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重新发包,与承包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二、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三、我国法律是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但是有规定土地承包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算集体经济吗
    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
    2023-04-01
    4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不可以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2023-06-24
    4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永久互换合同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X联系电话:XXXX(甲方妻子)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X联系电话: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X联系电话:XXXX(乙方妻子)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及地上物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甲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二、乙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乙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三、甲方、乙方对各自的房屋状态
    2023-04-26
    435人看过
  •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的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处理。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
    2023-06-28
    363人看过
  • 永久承包土地合同合法吗
    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承包土地的期限是30年。并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民法典》第332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024-04-20
    22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不收回承租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给承租人以合理补偿。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4-05-07
    172人看过
  • 继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具相当的特殊性,设为农村集体土地,且为住宅用地,则: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因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没有继承权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吗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出让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
    2023-07-05
    155人看过
  • 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可永久保存
    1月22日,四川省档案局长馆长会透出信息,今年,我省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农户承包土地互换、土地承包合同等可永久保存。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是还原整个确权登记工作过程的原始记录,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始依据。在确权登记类中,涉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原土地承包合同等按登记规定提交的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现场勘查确认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发证原始材料、权属变更登记材料,农户承包土地互换、转让申请书,土地承包(流转、互换)合同、协议及
    2023-06-05
    23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吗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基于其身份而取得的用益物权,并没有期限限制,对宅基地进行转让的也仅限于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宅基地的转让是永久的。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依据转让协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才能判断。宅基地的转让需要在满足一户一宅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内部进行流转。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政策如下:现在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发生了变化,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三、
    2023-04-30
    162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是什么?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另外,仅有与村委会的协议还不行,还应当办理《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法定的承包方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则受到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5-30
    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会永久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三十二条,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第四十七条,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第四十八条的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
    2023-03-04
    31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期条例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14亿亩,略高于人均1亩。约97%的耕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的主要土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合同期限有明确规定。比如,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相关政策还指出,土地承包期再维持30年不变,林地、“四荒”等开发生产的承包期可延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我国约98%的村组开展了续约工作。在实行承包续建的地方,92%的耕地已承包30年。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乡建设用地招标承包责任地和各地保留的机动车用地,95%以上的耕地实行家庭承包30年。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农村实际
    2023-05-31
    23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包括使用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发包方应当是发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在发包前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备发包人的资格,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取得,对承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2024-04-19
    252人看过
  •  探讨永久租赁农村土地合同的有效性
    西安市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二十年。当事人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续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也必须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那么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西安市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二十年。当事人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续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也必须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那么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农 村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有 效 期 限 限 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由双方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短期租赁或者长期租赁。短期租赁的期限为一年以下,长期租赁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当事人可以约定超过一年的长期租赁,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二
    2023-09-02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个人个人承包承包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7
      个人可以通过承包取得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
    • 农村土地确权具有永久性使用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这样的话一般是有永久性使用权的因为是村委分的地的
    • 个人承包农村土地,如何申请农村集体使用权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7
      个人可以通过承包取得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1、集体农用使用权是村集体的,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2、按目前的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所经营的土地可以不交纳农业税,也不需要交纳承包费,而且种植相应的品种还可获得国家的补偿..。
    • 农村土地永久承包别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0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