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戸口妻子能继承已亡丈夫的土地使用权吗
居住地并不在农村的家庭,其父辈留下的宅基地及土地将无法继承。
原因在于,宅基地被视为集体共有的财富,因此使用权人所享有的,仅仅是对这些土地的占有与使用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他们同样拥有依法利用此土地建设住房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权力。
至于当事人夫妇中的丈夫所应得的份额,如若有着正统的遗嘱或者馈赠协议作为凭证,则该遗产将会依照这份遗嘱或者馈赠协议的规定进行划分;若无凭无据,那么他的妻子、父母以及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便可均分此项财产。
但是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也可以选择不以平均的方式分配这笔财产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奶奶去世后孙子可以继承土地吗
此类事件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若涉及土地为承包土地,则原权利人的继承人须前往农业相关主管机构办理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其次,如涉土地区域属于建设用地范畴,则应向土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权益得以延续;再者,若此次涉及的是农村宅基地,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并不具备继承属性;最后,若该土地已超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依据相关法规,子女将无法继续使用和享有该土地所有权,届时该地块将回到集体手中,子女仅能重新提出申请并等待再次分配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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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妻子妻子能继承丈夫的国债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2《》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