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只要你的宅基地进行了这一轮的确权,之后倒塌后是不会马上收回的。按规定是在房屋倒塌两年后无人来处置,也找不到宅基地名下的户主,这样的土地无人认领,村集体是有权力收回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如果仅有一处宅基地,又没有盖新房,一般都是不会收回的。就比如现在很多农村的空心村,村中心都是一帮倒塌的老房子,都已经倒塌好几年了的,按规定其实早就应该被收回了,但是收回宅基地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矛盾的,所以一般都不会收回,只会继续保留现状。
房屋倒塌房东有责任吗
一、房屋倒塌房东有责任吗
1、房屋倒塌,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但如果房子倒塌,是由于租赁方的不当使用导致的,那么租赁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2)如果是因为房东私自加盖楼层,改变了楼层的承重结构,那么房屋倒塌就是房东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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