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过期是否需要保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01:00 396 人看过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只要双方之间的合同事情全部处理完毕,不涉及违约,诉讼等就不用保存了。

一、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一)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二)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三)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四)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三)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一方继续按约定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进行相应损失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是否需要保留已过期的合同?
    最好是在员工离职两年再销毁,员工还在职已经续签新劳动合同,但原合同证明了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如果真有纠纷还是需要提供的。如果真的没地方保存,原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也需要保存两年备查。劳动合同终止后保存多久劳动合同终止后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2023-07-03
    127人看过
  • 租赁期多久需要签合同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一、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三)租赁合
    2023-04-03
    4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备案到期后,续租是否需要重新提交?
    需要,如果不重新签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登记属于备案,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是不收费的,不过很多地方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合同期满不必专门撤销,到期自动失效。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备案变更1、租赁当事人一方更改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申请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2、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部位、租赁价格、租赁面积等现状发生变化的,应当签订合同变更申请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
    2023-07-14
    27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否需要经过法院裁决?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均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2023-07-03
    325人看过
  • 合同签署日期是否可以在租赁期限过后?
    合同签字日期可以在租期之后,但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最好还是写清楚租期。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劳动合同签字日期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
    2023-07-03
    177人看过
  • 是否允许在租赁合同期内修改房屋租赁合同?
    房东或承租人可以变更原房屋租赁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1、私人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有一人以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依法更换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确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之一,原承租人的同居生活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租赁合同擅自修改有效吗?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擅自修改合同内容,修改的内容不是双方的合意,对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被修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
    2023-07-01
    76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会保存多久
    一、土地租赁合同会保存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二、土地租赁有哪些方式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1
    2023-05-06
    43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出租房子是否需要租赁合同
    一、民法典中出租房子是否需要租赁合同民法典规定,租赁房屋时要签订租赁合同,而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订立,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人的,要订立书面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一房二租造成的损失是由房东负责吗实际中,一房二租一般是因为房东的错误造成的,如果在其中真造成什
    2023-04-12
    91人看过
  • 租公租房是否要签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与普通租赁合同一样,租赁公租房也要订立租赁合同。一、公租房价值怎么评估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二、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廉
    2023-06-29
    44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免租期是否要约定在合同内
    房屋租赁免租期需要约定在合同内,以免后期实际履行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一、租房合同应该如何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租房合同应该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
    2023-03-04
    452人看过
  • 到期租赁合同需要写终止合同吗
    租赁到期一般不需要写终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的,若双方没有做出表示且未终止履行相关义务,或明确表示续签合同的,合同不终止。若双方或一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时,返还原物,合同即可依法终止。一、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二、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怎样的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2023-06-25
    75人看过
  • 保安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留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
    2023-06-13
    9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要继续交房租
    需要交房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部分或全部房屋的行为;包括以合资、承包经营、合作经营为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赁性质的保证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转租房屋需要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房东有权不承认转租合同,涉及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最新商品房租赁合同电子版<p>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p><p>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渡假村______组团内______楼房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p><p>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p><p>
    2023-08-09
    320人看过
  •  购买房屋是否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在出售房屋时,承租人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房东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出售房屋时,承租人还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租赁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受到影响。此外,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在同等条件下,租客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 屋 出 售 时 如 何 处 理 租 赁 合 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出现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协商解决适用于小纠纷,可以自行解决。调解解决需要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如交易市场管理部门或租房中介)出面调解,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仲裁解决需要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诉讼解决则需要根据判决,由败诉一方或双方均摊诉讼费,律师费由聘请律师承担
    2023-10-04
    38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租房合同是否需要租赁签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存在期限限制吗租赁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3
      租赁合同当然有期限限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租赁期限到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可以续租,多次续租的时间相加可以超过二十年,但是一次租赁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 长期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收取违约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31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约定违约金过高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 a和b租赁合同是否存在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
      出租合同发生纠纷应向被告或履行地基层法院起诉,但合同约定仲裁的除外。
    • 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了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土地租赁合同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主合同是土地承包合同,对所承包的土地转包不得超过主合同期限。超过部分无效。这是合同缔约时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