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管辖方面
新《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一规定存在以下不清晰之处:首先,法律未能明确这一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是否存在区别;其次,对于所有的债权争议,《企业破产法》一律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这在操作上有可能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冲突;再次,对于已经开始,被破产程序启动而中止的债权争议诉讼的处理方式,是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审理,抑或自行审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可参考德国破产法的规定,即确认债权的诉讼应当以普通程序提起,由破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开始诉讼的有争议债权,则诉讼继续在原审法院完成。
二、债权临时确认方面
《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认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这一规定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根据这一规定,法院并不是对于所有有争议破产债权都予以临时确认,另外一方面也不排除债务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滥用异议权利,排除其他债权人表决权的情况出现;其次,法律没有对临时确认的有争议债权数额和最终判决确认的债权数额之间存在差异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建议法律对于债权的临时确认程序以及当临时确认的债权和最终确认的债权之间存在差异时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规定。
三、诉讼效率方面
采用普通诉讼方式对异议债权进行确认的做法尽管有利于保护在破产程序内外的债权人在诉权上的公平,但当破产程序中存在大量的争议债权等待裁决时,会造成破产程序一定程度的拖延,增加破产程序的费用,这无论对于需要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债务问题的债务人,还是需要在破产程序中获得保护的债权人而言都是不利的。因此,法律应在确保债权人权利的前提下,设计提高诉讼效率的诉讼规则,主要有:对于破产程序参与人提出异议的时效期间作出规定,以敦促当事人尽快行使其异议权;对于一定数额以下的债权异议,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对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审限作出特别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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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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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概念是什么,如何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确认是怎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1、破产债权的概念:破产债权,除去行使别除权和抵消权之场合,经过申报、调查、确定以后,就可以接受清偿。在我国,破产债权仅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2、破产债权的确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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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申报债权如何确认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5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然后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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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如何让第三方确认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可明天工作时间来电咨询。我的工作时间:网络咨询:星期一至星期日早8点到晚9点。电话咨询:星期一至星期六,早8点到下午5点半,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午休。当面咨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点到下午3点,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午休。助理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半到下午5点半,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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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如何确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而不能依照给付之诉按诉讼标的数额收费。 从规则角度讲,第一,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未经债权确认程序不得提起对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有的债权人尚未经债权确认程序对其债权作出认定就提起诉讼,这是不允许的,法院对此种起诉不应受理。第二,对破产程序启动前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争议,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在审查债权时认为其债权应予确认的,应告知债权人确认结果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