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确定责任主体,是处理的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责任主体应以运行支配为主要依据,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
(二)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诉讼主体。《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赔付。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吗
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既不能“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又不能漠视精神损害赔偿,放弃诉权。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严重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责任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有没有法律依据
72人看过
-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被告主体有哪些
180人看过
-
总结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实践经验
426人看过
-
如何辨别交通事故诉讼主体与当事人
4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肇事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归属主体
181人看过
-
继承的诉讼主体和诉讼费如何确定
3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具体规定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8交通事故诉讼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交通事故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交通事故诉讼的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1)原告的确定:因交通事故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时可以由该事故的受害人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生前扶养的人或者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死者死亡后诉讼原告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的顺序来确定即:①配偶、父母、子女;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③其他亲属。(2)被告的确定: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
-
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主体资格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诉讼主体怎么确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4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1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方法: 1、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或交通事故诉讼主体对于交通事故,具有相应的求偿权或赔偿义务。
-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一般原则和一般原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一)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确定责任主体,是处理的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