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当事人能否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刑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0:21:45 297 人看过

一、同一当事人能否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刑罚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刑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2)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

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3)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

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

(4)适用客体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5)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6)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

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7)处罚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多样,因不同行政领域而不同。

而刑事处罚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8)法律救济不同由此可见,是否两罪并罚首先要看是否是同一个人同一种罪名,如果是同一种那么只会处以一种处罚,如果是有先后顺序之分,那么之前受到的惩罚会下之后的惩罚里面减下来。

所以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还能否进行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还能否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无效。另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所以说当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是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
    2023-06-17
    320人看过
  • 同一行政处罚应当间隔多长时间
    一、同一行政处罚应当间隔多长时间同一单位两次行政处罚间隔,法律并不限制,只要符合处罚要求,可随时处理。《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
    2023-06-11
    461人看过
  • 同一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是否可以执行两次
    一、同一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是否可以执行两次?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还存在的问题:1、《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2、《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
    2023-06-18
    2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能否自行收缴罚款
    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当场收缴罚款的,可以自行收缴罚款。2、自行收缴的罚款,要在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六十九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
    2023-04-03
    348人看过
  • 交警罚单是行政处罚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何不同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但是其实有些人并没有熟悉交通法,到处乱停车。这样做自然就免不了接到交警的罚单了。那么交警罚单是行政处罚吗,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何不同?让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一起学习学习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的罚单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在于:1.处罚适用前提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而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作出的,根据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
    2023-06-02
    102人看过
  •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
    一、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是可以的,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是我国的执法机关,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所以执行机关对违法人员是有执法权的,可能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以下的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情形违反行政处罚法将不予行政处罚:1、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
    2023-06-18
    2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反和处罚依据同一条
    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文书适用条款中合并处罚的三个适用条件:1,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根据概念,若不是同一行政相对人,不存在合并处罚问题。2.必须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这也是合并处罚的前提条件,若不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谈不上合并处罚。3.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此类合并处罚问题。转贷牟利行政处罚依据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
    2023-07-22
    466人看过
  • 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
    一、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不全都是当场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况。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顾名思义,也就是前述的“当时执行”。但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违法事实确凿;二是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三是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对于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行政处罚,交警可以当时就执行;如果不满足,就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交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3-04-21
    106人看过
  • 当事人未签名是否影响行政处罚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没有签字,不可以强制执行。以防办案过程有考虑不严谨或法律条款理解有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1、会同相关人员再次核对行政处罚相应条款,并与处罚法规标准,看其有没有纰漏之处;2、检查处罚结果是否适度,有没有超出处罚极限;3、进一步研究被处罚人不签字的原因,是被处罚人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4、上述步骤核实无误后,即使被处罚当事人不签字也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
    2023-07-20
    217人看过
  • 二级事业单位能否执行行政处罚
    一、二级事业单位能否执行行政处罚二级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执法权,不能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可以由行政机关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被处罚人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三、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注意事项1.罚款
    2023-04-25
    470人看过
  • 同一个行为能否行政处罚又刑事拘留,相关法律规定
    一、同一个行为能否行政处罚又刑事拘留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行政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所以同一行为为能行政处罚又刑事拘留。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
    2023-04-19
    171人看过
  • 怎样才能恰当地执行刑事处罚?
    管制的刑事处罚一般是执行社区矫正,还会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管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留在原单位或者居住地,不离开自己的住所,不需要中断社会的正常交往,与劳动者同工同酬。2、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由县以上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的行为、管制的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3、人民群众监督。在监管犯罪分子的活动中,依靠群众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认罪伏法教育和监督
    2023-08-09
    116人看过
  • 同一案件既给行政处罚由给刑事处罚吗?
    同一个违法事实有可能及涉及行政处罚又涉及刑事犯罪,那么这个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通常来说是不可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而且又进行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予刑事处罚的区别刑事处罚在我国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行政处罚在我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实施了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的法律制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违法者实施的剥夺其某些权利的强制手段,与私法有明显的区别,属于公法的范畴。所以二者存在某些相类似之处:一是构成二者必须都以违法行为作为前提。二者均由法定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实施,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都无权以自己名义对违法者实施处罚。三是处罚方式都有人身罚和财产罚。当然,要真正从立法上将二者衔接起来,还需要明确二者的区别:一是处罚适用的前提不同。刑事处罚是针对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罪行做出的惩罚。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
    2023-05-01
    382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吗
    一、当事人可以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吗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载明行政处罚执行的期限,被处罚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所以当事人不能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二、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4-18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能否同时进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不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执行与刑事判决能否竞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7
      1.违法行为已经刑事处罚还可以行政处罚,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 2.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 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
    • 行政处罚和刑罚能否折抵刑期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
      行政处罚和刑罚都是以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为前提的,对违法构成要件的要求也相似,只是程度不同,对自然人的处罚方式都有人身罚和财产罚,同时由于人身罚、财产罚都是代表国家实施的,因而在实施刑事处罚前如果已经实施了行政处罚的,可以相应折抵。《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
    • 刑罚是否与刑事处罚同时进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3
      1、刑事处罚和刑罚处罚是一样的。现代意义上的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 2、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 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行政处罚能同时提出来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不能,这属于重复诉讼。如果知道已经起诉,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刑事案件追究责任一般到个人,即使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犯罪,只是追究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