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是电信诈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0:52:24 306 人看过

恶意透支信用卡不属于电信诈骗,且电信诈骗不是一个独立的刑法罪名,信用卡诈骗罪才是独立的刑法罪名。恶意透支信用卡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欠信用卡5000块钱会坐牢吗

欠信用卡5000块钱一般不会坐牢,但是会追究民事还款责任。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会被立案追诉。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持卡人不是恶意透支,并且在立案前能及时还清欠款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还款就不算恶意透支吗

不一定。判断是否属于恶意透支是从多方面综合考量的,例如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透支金额及还款金额、逾期时间长短等等。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有还款但是还款金额非常少,或者有还款能力而不还款,或者长时间不还款经过银行催告仍不还款等等情况,则仍属于恶意透支。

三、信用卡还不起被催款要坐牢吗

不一定,如果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信用卡持卡人逾期偿还信用卡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催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前述行为都是民事领域的权利义务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只有当行为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后,才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前述“恶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诈骗方式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信用卡欠三万怎么判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先看是否构成恶意透支的情况,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是的话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
    2023-03-13
    148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
    我国刑法将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犯罪(下称使用型犯罪)与恶意透支的信用卡犯罪(下称透支型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之中,统称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实际上使用型犯罪与透支型犯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透支型犯罪在刑法的构成要件上与使用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的地方:(1)恶意透支的主体是“持卡人”,而使用型犯罪则并不限于“持卡人”。所谓“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就是享有该信用卡资格的人。反之,不是经申办程序从银行领取信用卡的人,均不属持卡人,例如因盗窃、抢劫、侵占、拾取、收赃购买等行为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某种假卡、废卡的人。这些人虽手头也持有信用卡,但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持卡人。这类持卡人如果利用手中的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造成了大量透支,实质上是刑法所规定的使用型犯罪以及盗窃信用卡诈骗等行为,而不应以透支型犯罪论处。为了与上述这类非法持卡人相区别,学说上通
    2023-08-04
    226人看过
  • 哪几种恶意透支列入信用卡诈骗罪中
    1、何谓恶意透支: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2、具体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当你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就构成犯罪了。3、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2023-08-18
    172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
    一、当事人透支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应当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1、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造成无力还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持续还款行为且信用良好,但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短期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还款,并未继续透支,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当时经济状况的合理线索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做无罪辩护。2、审查持卡人未及时还款的原因。有证据证明持卡人对欠款数额或还款方式存在合理异议,无拒不归还欠款的意思表示,与发卡银行之间保持正常、畅通联系,积极与发卡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3、审查透支款项是否为登记持卡人造成的及被透支后的行为表现。登记持卡人将信用卡借与他人使用,并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偿还信用卡欠款,登记持卡人已尽及
    2023-06-03
    113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和善意透支信用卡怎么区分
    我国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志内容不同,即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意图,没有这一意图的即为善意透支,否则即为恶意透支。换言之,善意透支是先用后还,没有占有透支款的意思;恶意透支是明知不能偿还或不愿偿还而故意透支,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更具体地讲: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根本标准就是看行为人主观意志内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至于客观上是否超过限额、期限透支,透支后经银行催收是否归还等只是认定行为人主观意志内容的征表,只是便于外在、直观地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不具有决定性意义。一、透支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2023-03-23
    201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与信用卡透支
    所谓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表现行为主要有四种: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透支,指的是客户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的账户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经银行批准,被允许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一定额度支用款项。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而恶意透支则是指行为人将透支款项据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023-06-06
    129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将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犯罪(下称使用型犯罪)与恶意透支的信用卡犯罪(下称透支型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之中,统称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实际上使用型犯罪与透支型犯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透支型犯罪在刑法的构成要件上与使用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的地方:(1)恶意透支的主体是“持卡人”,而使用型犯罪则并不限于“持卡人”。所谓“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就是享有该信用卡资格的人。反之,不是经申办程序从银行领取信用卡的人,均不属持卡人,例如因盗窃、抢劫、侵占、拾取、收赃购买等行为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某种假卡、废卡的人。这些人虽手头也持有信用卡,但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持卡人。这类持卡人如果利用手中的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造成了大量透支,实质上是刑法
    2023-06-12
    210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频发恶意透支不还将担刑责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人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加之银行对信用卡发放和使用的审核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全国各地信用卡诈骗案迅速上升。4月14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王春雷信用卡诈骗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件。POS机刷卡屡套现寅吃卯粮不还款2007年9月,王春雷在宁波市江北隆晟工艺针织制品厂担任业务经理。当时厂里很多同事办了信用卡,王春雷听说这种卡透支额度较大,可以直接取现或消费,就到鄞州银行总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之后,王春雷开始频频套现。2008年2月14日他在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一次套现5万元,使信用卡全额透支,之后再没有还银行钱,过完年他投资的饭店关闭,就更没有能力偿还透支的钱了。千呼万唤难出来债主无奈找公安2008年5月,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王春雷不在家;2008年7月21日和9月1日,银行工作人员又对其两次挂号信催讨,其未接收,多次打电话也一直
    2023-06-06
    132人看过
  • 恶意透支是否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恶意透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体现在: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前款项。派出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缴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数额:1、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
    2023-07-08
    390人看过
  • 恶意透支包含哪些恶意信用卡
    (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2)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3)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4)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构成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3-07-31
    1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
    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
    2023-02-21
    94人看过
  • 善意透支信用卡是否涉嫌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善意透支信用卡要担责吗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善意透支可分为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和不当透支。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
    2023-07-07
    358人看过
  • 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二、信用卡恶意透支认定的两个界限《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进行了明确界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而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
    2023-05-05
    90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原因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且犯罪表现形式出现新变化。从犯罪形态来看,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从冒用他人信用卡型转变为恶意透支型的原因主要有:一、信用卡发放门槛过低,资信审核不规范。银行间为了抢占市场和扩大业绩而进行恶性竞争,放宽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的条件,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人、担保人的资信缺乏严格的审核,导致无偿还能力人也能办理信用卡,是该类犯罪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二、信用体系不完善。各个商业银行之间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征信体制不完善,从而导致银行在核发信用卡时无法做出全面、正确的判断,出现不具有资信条件的人申领信用卡,不具备相应资信的人申领了授信额度较大的信用卡,为信用卡诈骗犯罪创造了条件。三、民
    2023-04-22
    1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
    • 借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1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国际性规则,根据这项规则,信用卡的使用权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不得转借或转让。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就将与借用亲属、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为区别开来。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分别指的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7
      第四项为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
    • 信用卡诈骗中如何区分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9
      分清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正确认定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情况经
    • 诈骗罪和信用卡信用卡恶意透支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3
      按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恶意”,必须是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