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合同履行日期是工期吗
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合同工期一般包含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及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这里默认为是整个工程项目完成的总工期。
建筑合同交付日期一般指的是总的工期,如果对单独的开工或竣工工期有要求的,则另说。
建筑合同履行日期是否是工期,要看合同中的规定,“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完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有效期的时间
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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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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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中“施工日期”和“验收日期”怎么区分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7竣工是指承包商完成施工任务。一般而言,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但在实践中,承包商的工程竣工日期和竣工验收时间往往存在时差,因此确定竣工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计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违约金的金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明确规定了竣工日期。1、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确认日期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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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变更合同日期的条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51、工程量增加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2、发包人变更设计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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