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报酬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6:01:08 262 人看过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必须是有偿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主要区别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主要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取决于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取决于合同各方的约定。

(二)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限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竞业限制的对象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亦可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竞业禁止的期限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内,任职期限届满则不再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

(四)竞业禁止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则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不支付补偿金则无法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非常重要措施就是与员工,特别是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实践中被认为的商业秘密一般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一般包括了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技术内容、专利动向和影响等等;而经营信息,一般有产品的市场调查结果、市场预测和个阶段的市场规划、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还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的信息。针对形形色色的商业秘密,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设置非常细致和明确的条款来对其进行约定,避免秘密的外泄。对企业来说,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值得借鉴的:1.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应该将保密措施贯穿于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阶段的所有人,以单独的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来约束秘密的外泄: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应当订立单独的详细的保密合同;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阶段,应该在劳动
    2023-06-09
    80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与违约金的标准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未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而是交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既然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实践中难免出现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协议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百元,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这种约定是否有效?笔者认为,从法条上看,该约定似乎不违反法
    2023-06-09
    227人看过
  • 未经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问题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能得到补偿的,前提是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要,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吗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2023-07-22
    95人看过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赔偿问题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要求赔偿:1、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公司实际损失。3、公司在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可同时要求员工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4、当公司与员工协商不成时,公司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同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其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作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此处的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
    2023-07-16
    376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是多少?竞业限制补偿问题一般有哪些?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金额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二、竞业限制补偿问题(一)补偿规定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024-04-03
    10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录用有竞业限制员工的问题
    一、如何处理录用有竞业限制员工的问题录用了有竞业限制的员工,原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且继续支付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录用有竞业限制员工是指哪些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三、录用有竞业限制员工如何解除竞业限制
    2023-11-02
    84人看过
  • 竞业限制薪酬是否包括奖金
    1、竞业禁止的报酬是否包括奖金?(I)如果雇主和有义务保守雇主商业秘密的工人在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了经济赔偿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则应以该协议为准。如果雇主因故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仍然未能按照工人的要求支付,工人可以终止竞业限制协议(II)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未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如有争议,可按劳动争议解决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确定的标准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剩余期限内放弃竞业限制要求,则应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在履行期间,按照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确认的标准履行部分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放弃竞业限制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雇主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
    2023-05-07
    263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竞业限制引发的争议问题
    一、如何妥善处理竞业限制引发的争议问题竞业限制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竞业限制协议哪些情况下会被视为无效竞业限制协议以下情况无效: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超出应当认定为无效。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
    2023-11-14
    304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依据及问题
    这是一个企业利用竞业限制条款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张某作为甲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很多的技术和信息秘密,这些商业秘密是甲公司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才取得的。张某离职后到与甲公司有竞争性的乙公司,很容易利用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在乙公司继续开发,导致甲公司在竞争中丧失优势。甲公司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与张某签订了竞业限制的保密条款,利用合法的手段--即竞业限制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竞业限制的法律根据是什么?现有的规定存在什么问题?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研究。一、与企业员工有关的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条款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
    2023-06-09
    85人看过
  • 竞业限制对赔偿问题的影响及应对方法。
    追讨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提出追讨请求。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对员工进行竞业禁止时,必须对员工权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的补偿,以弥补竞业禁止期间内员工因不能从事相关工作而带来的影响。这是进行竞业禁止行为的必要条件,否则企业无权直接侵害当事人选择职业的权利。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目前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
    2023-07-08
    456人看过
  • 悬赏广告的报酬问题
    (一)取得报酬的资格虽然广告相对人按悬赏广告的要求完成指定行为而获得报酬是理所当然,但若存在以下因素,则有可能(由悬赏人决定)丧失请求支付报酬的资格。(1)广告相对人曾经表示不领取报酬,但又后悔的。当然排除其第一次意思表示是在暴力胁迫之下做出的。这样做是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保护悬赏人权利,以防止广告相对人的意思反反复复危害悬赏人利益。(2)广告相对人对悬赏人达到悬赏目的负有一定法定义务,如:2004年的马*爵案件中,若提供线索的不是普通市民,而是一名执法人员或其他公职人员,那么他就不具有报酬请求权。(3)广告相对人对悬赏人达到悬赏目的负有一定合同义务,如:2005年全国热炒的超级女声,主办方的目的是选出新年的产品代言人,但是如果其本公司的产品代言人再度登台并获胜,那么他同样不具有求偿权。(4)广告相对人采用了不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不法行为导致悬赏人发出悬赏广告。如:张三偷了李四
    2023-06-12
    438人看过
  • 竞业限制违规如何认定:法律问题分析
    通过下列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到新雇主工作(或自营)的证据;原雇主与新雇主(或自营)业务相竞争的证据。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3)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业务外包单位
    2023-08-09
    1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补偿问题有什么?
    一、补偿问题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草案
    2023-04-13
    207人看过
  • 竞业限制具体适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竞业限制条款的设立前提就是必须要有商业秘密保护,如没有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条款就缺乏设立的依据,那么即算有约定也是无效的。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的成立一般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的渠道直接获取的;二是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三是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因保护商业秘密而采取的具体措施竞业限制条款才是合法有效的。(2)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范围应当是合法的,并且是合理的。竞业限制就是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择业自由权,所以不能无限制的任意的行使,否则其违反宪法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必然导致无效的结果,故竞业限制条款的义务主体应当是严格限制的。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全体员工。(3)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明确竞业限制
    2023-06-09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关于无效的竞业限制合同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23
      1、曲解竞业限制制度的原意,践踏员工就业权 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是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规定企业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设立竞业限制。企业不得过度限制影响劳动者就业权利。 2、不付竞业限制补偿,违反《劳动合同法》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二年)内按月给予劳
    • 想知道有关于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就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问题,答案是: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的。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
    • 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有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竞业限制协议中尽量避免约定自动解除的条款或赋予劳动者解除的权利条款,建议用人单位以明确的方式向劳动者作出解除的表示。 2.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当然解除,其效力取决于劳动者的行为,如劳动者欲解除竞业限制条款,应以明示的方式向单位提出。 风险提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
    • 2022年关于竞业限制违约金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5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
    • 关于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5
      1、保密协议是要求您对工作范围内的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密,不对外透露。 2、竞业限制是指您离职后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再从事相类似的工作,原工作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