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止如何恢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6:20:11 239 人看过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即使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需注意的是,此处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只是暂时的,保险合同既未解除也未终止,因此,在合同效力中止后一定期限内和一定条件下,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重新恢复其效力,即保险合同复效。复效的意义在于,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因投保人逾期未交续期保费而中止后,经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视为保险合同效力从未中止。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复效应具备如下条件:

1、投保人应在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提出复效申请。超过这一复效申请保留期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未解除合同的,投保人仍可提出复效申请。

2、经保险人同意,双方就合同复效条件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

3、

投保人应一次性补交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的保费。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约定,投保人应同时补足欠交部分保费的利息。对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未经与保险人达成合同复效协议,投保人直接补足欠缴保费,而保险人径行收取的,应视为双方默示合同的复效,保险人放弃主张合同效力中止的权利。

通常暂时终止是因为没有及时缴纳保费,保单自动终止,不需要申请。当保单复效时,保险公司必须根据投保人在失效期间的病历记录与健康状况,衡量保单是否复效。同时保证续保期也会有所变更,保险公司需要重新计算保证续保的等待期。当然只要保险公司认可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在保单复效后,投保人同样能享受保证续保的权利。

一、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2009年《保险法》中的第36条与第37就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进行了详细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交纳保险费,那么当其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并且在经过保险人催告后经过三十天内仍然不支付该期保险费,或者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交纳日期六十天仍然不交纳,这时候就会出现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止后恢复审理是如何的
    诉讼中止之后恢复审理是在以下情况进行中止:(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恢复诉讼。一、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有哪些(一)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诉讼全部证明活动的中心。行政诉讼的许多证据制度——尤其是证明责任制度都是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基本出发点规定的。证明对象对整个证据制度的建构有着深刻的影响,基本原因就在于它直接反映
    2023-02-21
    182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否可以恢复,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否可以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可以hif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俗称“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作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二、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效力一般为确定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1.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
    2023-05-03
    69人看过
  • 如何恢复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恢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履行原劳动合同。第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从时间上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如下:1。劳动者因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而招用或者离职的,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兵役法》第五十六条和《复员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原则上,入伍前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将回到原单位工作岗位。2。劳动者因人身自由受到依法限制,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被有关部门审查、拘留、逮捕的,用人单位在自由期间受劳动合同限制,可以暂停履行劳动合同。在临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
    2023-05-02
    235人看过
  • 探视权中止怎么恢复
    如果探望权中止了,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想要恢复探望权,应当由其提出恢复探望权的请求,并举证证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完全消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恢复探望权。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
    2023-07-25
    366人看过
  • 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
    (一)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中止,是指探望权人符合探望中止的法定理由,由法院判决探望权人在一定时间中止行使探望权的法律制度。探望权是探望权人的法定权利,法律应该保护,但探望权也涉及到抚养方和子女的利益,可能损害相关人尤其是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加以限制。探望权中止制度,就是通过中止探望权人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探望权,来保护相关人的权益。1、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前面已经提到,探望权应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可能导致探望权被中止。“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1)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指:探望权人有酗酒、吸毒、暴力、骚扰子女等行为、绑架子女的企图或以探望子女为由,教
    2023-04-25
    376人看过
  • 中止探望权怎么恢复
    1、探望权的恢复行使是指被依法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中止事由消失后,权利人重新有权对子女进行探望的行为。2、请求恢复探望权的主体,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在特定情形下,直接抚养人或法定监护人也可以出于维护子女利益的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权利人恢复行使探望权。请求恢复探望权的程序须依民事诉讼法进行,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中止探望权怎么申请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2、申请过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的,依法作出裁定。当然,中止探望权并不是永久的,需要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之后还是可以回复探望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
    2023-07-23
    217人看过
  • 工伤中止后恢复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停止原因消失后,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恢复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以下条件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
    2024-04-27
    205人看过
  • 无固定合同终止能恢复吗
    无固定合同终止能否恢复要看双方是否有新的约定。如果员工非因工伤或患病治疗一段时间还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如果员工是因为违法违规被开除,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一、无固定合同终止条件1.协商终止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依法提前终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法定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终止无固
    2023-02-22
    342人看过
  • 法律中民事案件审理中止后如何恢复审理
    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1、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一级案由、二级案由、三级案由和四级案由。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2、第二款:中
    2023-06-26
    2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终止能否恢复
    劳动合同解除能否恢复?工人辞职时要小心。提出辞职申请并返回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但应当收回已提交的辞职申请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材料;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辞职后依法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终止后不能恢复,但可以重新签署。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有期限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的某项任务:(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补偿;二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从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来看,用人单位强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2023-05-31
    111人看过
  • 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要如何
    一、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要如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行政执行终结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三、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
    2023-05-02
    172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吗?
    一、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吗?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但需要等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
    2024-01-28
    123人看过
  • 分期付款的保单,合同终止的如何恢复效力?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续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投保人若要恢复合同效力,需与保险人协商达成协议并补交保费后,合同恢复效力。如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后效力恢复前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是可以获得理赔的,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从保险金中扣减欠交的保费。因此说,作为分期付款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应及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续交保费,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一、垫交保费期间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垫交保费期间保险合同有效。在投保人未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当期保险费,且超过保险法规定的60日仍未支付保险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经保险人与投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即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前提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以后。二、与去哪投诉企业不实缴纳保险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
    2023-03-13
    453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后恢复何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的保护,但是这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那么大家知道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2024-04-17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终止合同会恢复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7
      如果终止的原因消失,终止的合同会恢复。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由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
    • 如何恢复中止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执行案件暂停并程序性终止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或线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暂停执行:(1)申请人可以延期执行;(2)外人对执行目标有理由提出异议;(3)公民作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义务;(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确定
    • 劳动合同中止后怎样恢复?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0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决定,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恢复要如何处理呢?但是,对于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并没有做出更明确和更具体的规定。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和混乱,不利
    • 如何进行中止执行并恢复?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8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
    • 工伤赔偿判定中止如何做恢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工伤认定程序,没有中止中止这一规定。但由于职工因工遭受伤害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时,往往由于缺乏对我国工伤认定程序的系统认识,从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准备不足,导致相关材料缺失或者证据不充分,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可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将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递交给社保行政部门15日内,社保行政部门需要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告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