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调解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4:01:59 32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不可能在不审理的情况下就先调解,从开庭以后其实就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调解的时间是包括在法院的审理时间内的,如果双方都拒绝接受调解,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案件调解诉讼费怎么收

这个一般是减半收取的,不过地区性可能会有些不同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调解和撤诉退一半,但这个具体的操作,各地各法院都有不太相同的做法。但大的原则是撤诉,退一半诉讼费。调解,如就诉讼费用的负担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最高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也是可以退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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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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