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56:16 166 人看过

谁受益

承担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设、装饰、安装、交通运输、水利防洪、环保化工、能源电力、通信监控、园林、市政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

咋受益

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在统筹地区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先行垫付

核心提示

近日,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设、装饰、安装、交通运输、水利防洪、环保化工、能源电力、通信监控、园林、市政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建设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

《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将工伤保险费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在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作为专用款项一次性拨付给建设施工企业,由建设施工企业负责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

当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应在统筹地区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并在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为7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待生命稳定后再转往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待受伤人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通知》同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未参保项目工地上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全部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支付。

费率浮动与安全生产挂钩

建设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根据《通知》,同一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再次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的,实行浮动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突出,没有发生工伤事故的,其费率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两档,第一档下浮到基准费率的80%,第二档下浮到基准费率的50%。费率下浮后发生工伤事故的,从下一个工程项目开始逐档上浮。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时,必须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税单),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否则将无法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有关部门也将不予批复《开工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怎样的?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以及伤残赔偿金。1、《劳动法》对工伤职员的工资待遇并没有作出规定,仅对工伤有以下规定《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三条第三款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待遇有哪些?(一)治(
    2023-06-16
    352人看过
  • 不同的工伤保险享受何种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
    2023-05-09
    202人看过
  •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及时补缴的,则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费用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023-12-07
    344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哪些标准
    农民工没有签合同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是可以获得理赔的。对于赔偿的标准要根据工伤的等级评定以后来确定赔偿。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农民工工伤待遇标准(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二)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三)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四)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农民工
    2023-05-09
    378人看过
  • 当志愿者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当志愿者受伤也可享受工伤待遇。5月底的一个双休日,某银行指派孔先生等5名职员参加本市交通宣传周义务志愿者。在协助交通警察引导、疏通过往行人和车辆时,孔先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不慎被一辆汽车剐伤摔倒,致腰部骨椎压缩性骨折。花掉万余元医疗费不说,还被确诊鉴定为九级伤残。孔先生的情况可否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是单纯的志愿者服务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志愿者组织者不是企业。然而,孔先生的情况并非单纯的担当志愿者,而是被单位委派,属于代表单位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023-05-31
    264人看过
  • 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刘先生问:我到某铸锻公司从事维修工种,工作第11天,因为对机器操作还不熟练,在工作时被撬棍打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为伤残十级。请问单位没给我办理工伤保险,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你所在的铸锻公司应承担其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后果。据《法制日报》
    2023-06-05
    325人看过
  • 员工试用期内受伤后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工的工伤待遇应从劳动关系形成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职工构成工伤,如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具体用人单位会有以下影响:1、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仍应自行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虽然报工伤对公司确实会有上述经济利益的影响,但及时为员工报工伤,或者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责任等,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切勿为逃避赔偿责任而违法侵害
    2023-02-21
    366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是哪类人群
    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私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什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
    2023-07-24
    205人看过
  •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到吗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非出现(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的情形,才可以停止享受原工伤保险待遇。一、被判刑员工员工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二、才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除了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形,其余情况下都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3-15
    308人看过
  • 补缴工伤保险后能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
    一、补缴工伤保险后能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有关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可享部分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三、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2023-06-04
    216人看过
  • 无合同无保险的员工受伤也享工伤待遇
    企业没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该给予工伤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近日,聊城莘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判决企业支付伤者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王某自2010年3月起在莘县一企业打工,用工时企业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2011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操作工作所用的机器时,左上肢被机器卷入,不幸受伤。后住院治疗两个月,企业为其支付了住院医药费。出院后,王某的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部分七级伤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认定王某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鉴定王某的伤达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七级。随后,王某以工伤为由要求企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认为王某非正式人员,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协商无果,王某将企业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了劳动
    2023-06-07
    68人看过
  • 工伤保险费补缴之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保险是职工个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如果公司还没来得及为其缴工伤保险费,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又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相关工伤待遇政策问题。对此,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可享部分工伤待遇。为了更加形象地解析相关政策,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举出这样一具有针对性的案例:李先生于2013年5月到市内一企业工作,2013年7月20日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被绊倒,导致腿部受伤,随后被送往本地某医院治疗,住院20余天,花去医疗费近万元。2013年8月,李先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因其所在单位没有为李先生缴纳工伤保险费,李先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为此该公司后悔不已,来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提出如果马上参保,李先生能否享受相关工伤待遇的相关问题。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贯彻〈工伤保
    2023-12-05
    132人看过
  •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有何影响
    在下列情况下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劳动者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应当简捷、方便。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几种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如下:(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须工伤保险再提供保障时,就应停发工伤保险待遇。(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当然,劳动者也有可
    2023-08-12
    337人看过
  • 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异地保险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新旧工伤可接续对《条例》实施前即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如果尚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可以在2005年4月1日以后的1年内凭原始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按事故发生时旧法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关于单位破产、撤销、解散的工伤职工待遇问题,单位在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
    2023-02-10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工伤保险待岗人员是否可享受保险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只要不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路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就不能算作工伤,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
    • 工伤复发后,如果是再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 工伤事故如何处理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向设区社保局申请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根据认定和鉴定的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申请时效: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之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之内。伤残等级的鉴定以设区社保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准。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费用的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 建筑工伤构成工伤后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合作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通过公司的一些事情及工作内容确定。公司如果拒不执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有没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