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有没有规定时间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02:42 373 人看过

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一、房产继承如何过户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农村宅基地可不可以按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一般不可以按遗产继承。

1、但对该土地的附着物以及相关收益除外;

2、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归该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处分对土地所有权,但对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孳息等相关财财物除外。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具体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拆迁的房子户主已经去世了怎么办

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继承相关文章
  • 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继承的房产过户手续主要包括办理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以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三步,在办理房屋过户的登记时需要记得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房屋产权证书等必要的证明材料。继承的房产过户没有时间的限制,但还是应当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以免发生纠纷。一、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继承的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几步: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23-06-05
    312人看过
  • 法定继承的三种方式,法定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一、法定继承的三种方式法定继承的三种方式如下:1.协商继承全部继承人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可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分配协议、亲属关系证明、完税凭证、其他必要材料,登记机关公示后,办理继承转移登记。2.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完税凭证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3.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需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二、法定继承有时间限制吗法定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是如果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遗产纠纷,只能自行协商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有: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
    2023-06-08
    178人看过
  • 继承,转继承有时间年限限制吗什么意思
    继承没时间限制,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随时分割遗产,转继承有时间限制,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人死后还有继承权吗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即转继承。因此,如果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而是产生代为继承,反之,则产生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
    2023-03-14
    292人看过
  • 遗嘱继承遗产失效时间限制规定是什么?
    遗嘱继承遗产失效年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遗嘱中注明继承时间,则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即丧失继承权。如果遗嘱中没有注明继承时间,则不会丧失继承权。只是继承纠纷涉及的诉讼时间是有期限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二)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三)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
    2023-07-06
    166人看过
  • 父母继承儿子的遗产有时间限制吗
    一、父母继承儿子的遗产有时间限制吗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过户流程是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
    2023-04-23
    92人看过
  • 界定继承权的时间限制
    继承权20年的时效问题:房产继承中的2年是一般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房产诉讼时效20年是特殊时效,即二十年之后即使知道权利被侵害法律也不再保护,但在二十年之内如果知道权利侵犯,从知道之日起计算必须在二年内行使权利,否则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继承权纠纷超过20年未起诉为了一套红木家具的归属问题,年过八旬的冯老太与自己的五个儿女对簿公堂。由于冯老太丈夫已故世超过二十年,这套她和亡夫共同购置的家具已经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处理。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红木家具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依法判决红木家具三件(大橱一只、梳妆台一只、床一张)归原告冯老太所有,冯老太分别给付五个儿女折价款各人民币14000余元。原告冯老太与前夫共生育了三男、三女六个孩子,前夫于上世纪50年代不幸去世,另有一个女儿未结婚生子,也于70年代故世。两位亡者都未留下。原告冯老太与前夫在1954年共同购置了
    2023-07-16
    481人看过
  • 做出承诺的时间有没有期限限制
    有时间限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一、承诺期限何时计算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承诺延迟怎么
    2023-02-26
    484人看过
  • 股票继承是不是有时间限制
    一、股票继承是不是有时间限制1、股票遗产继承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当产生了股权继承事宜时,建议尽快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免因时间太长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2、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3、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公司章程可自行规定。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股票继承是否需要缴纳继承税费用1、股票继承是没有继承税的,但是从原股东过户到继承人要收过户费,双方都要缴纳。2、当股票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就表示着原有股东拥有权利的转让,新的股票持有者则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老
    2023-06-04
    323人看过
  • 车牌继承办理时间有限制吗
    车辆的号牌并不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所以机动车号牌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持有人死亡的,车辆号牌会被回收。机动车牌照继承是可以的吗1、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可见,机动车号牌是一种行政许可,是对机动车合法身份的一种标识和确认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号牌(即“铁皮”)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
    2023-04-21
    259人看过
  • 继承房产过户期限有规定吗
    继承房产过户没有期限规定。房产继承过户流程和所需费用办理流程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所需费用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2.53100
    2023-05-03
    414人看过
  • 继承遗产纠纷的时间限制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遗产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
    2023-03-26
    209人看过
  • 继承遗产时外孙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承遗产时外孙有没有房屋继承权没有,外孙只有遗产的代位继承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
    2023-04-29
    350人看过
  • 转继承的发生有无时间限制
    一、转继承的发生有无时间限制转继承的发生无时间限制,因为转继承也是法定继承的一种,只要符合转继承的条件,就可以在任意时间转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转继承权被别人侵犯了,要向追回,就要在得知此情形之后2年内以及继承开始20年内起诉对方,否则就会失去诉讼时效。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以下几点: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其依合法遗嘱有权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4.转继承是两个直接继承的连续,是由被转继承人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三、转继承的特征是怎样的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
    2023-05-22
    221人看过
  • 财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若儿子去世?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儿子去世后的财产继承一般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还是要尽早处理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主要需要进行以下几种准备:1、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2、对遗产进行测绘、记录;3、到相关部门进行遗产继承业务办理。有需要继承财产的人应了解相关规定尽早办理财产继承。人去世财产继承人是谁人死了继承遗产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6-3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遗嘱继承
    相关咨询
    • 房产继承有没有房产继承的时限限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8
      1、有。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有具体的规定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财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8
      财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遗赠的有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继承XX房产居留时间有限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看你个人情况。当然旅游身份也可以不选择居住你指的是继承了加拿大房产后,如果这个问题,如果没有永久居住权(枫叶卡),一般就只能按照你签证要求来居住,如旅游就是最多只能住半年,但是有枫叶卡就没有居住限制了
    • 遗产继承放弃的时间有没有时间上面的限制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3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这一规定,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作出。继承开始之前,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因为,这时继承人只是具有一种期待权,即将来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因此,假如某些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曾向其他法定继承人作出过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但在被继承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