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装卸工受伤,工厂是否应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06:30:31 291 人看过

临时装卸工在本厂卸货时失足摔伤,这个责任归本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女工遭本厂狼狗咬伤被除名

2008年9月,新莞人谭某荣进入东莞长安励进电子塑胶五金制品厂(以下简称励进电子厂)任清洁工。2010年11月20日下午,谭某荣上班照例去清理狗舍,突然一条狼狗向她扑过去,抓破衣裳并咬伤乳房,受伤的谭被送往东莞市长安医院治疗。

谭某荣在起诉状中称,狼狗咬伤是她被解雇的根本原因,出事后她请求厂方给予治疗,但厂方提出要想得到治疗,必须在记过处分表上签名并承认她是违规操作。无奈之下,她签了字,厂方便以违反厂规为由将其辞退,拒绝支付其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2011年1月7日,厂方向谭某荣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书,并在全厂作出除名通告,并称原因是谭存在无故怠工的违纪行为。谭某荣非常气愤,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解除,由厂方支付给谭某荣拖欠的工资2000多元,但驳回了其他的申诉请求。

谭某荣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今年4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原东家及其香港投资商励进实业有限公司

厂方无理证据被驳回

谭某荣请求法院判令厂方支付未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1711元、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277元、拖欠的工资2000多元、感染风险费与精神损失费3万元以及误工费与营养费1.5万元等。

励进电子厂称,同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称对方违反厂规,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并拿出签有谭某荣名字的处分表等多份证据。

不过,这些证据被法院认定无效。励进电子厂提供的除名通告书及其确认的终止合同书均显示,解雇原因是谭某荣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7日每工作日来公司打上、下班卡,但不到工作现场、不工作,无故怠工,影响极坏,情节严重,给予除名。法院经审理认为,厂方提供的警告书及照片均是厂方单方制作的,且警告书没有谭某荣本人的签名,谭某荣对此也不予确认,厂方提供的照片亦无法显示谭某荣上班是否存在消极怠工的事实,故法院对此不予采信。

法院认定,谭某荣被解雇不符合法律规定,厂方应予以经济赔偿。法院支持其提出的4277元赔偿金和2000元拖欠工资的诉求,其他诉求不给予支持。(记者马喜生通讯员黄彩华黄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8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临时工受伤谁负责?
    临时工受伤应有雇佣公司来负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短工工伤怎么赔偿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2023-03-14
    390人看过
  • 临聘的临时工受工伤谁负责
    一、临时工受工伤谁负责临时雇佣通常指的是短期的用工,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朝九晚五到公司去上班的用工方式。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在劳务市场接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用工方提供的劳务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固定性,一般都是口头协议,劳务费也是日结或事后结算,而遭受事故又具有突发性,在事故发生后难以提供用工协议、劳务费发放等受雇佣的证据,而雇主在事后又总是趋利避害、推脱责任。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是短期用工、临时工,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人单
    2023-06-16
    228人看过
  • 临时工意外受伤谁负责?
    一、临时工意外受伤谁负责临时雇佣通常指的是短期的用工,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朝九晚五到公司去上班的用工方式。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在劳务市场接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用工方提供的劳务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固定性,一般都是口头协议,劳务费也是日结或事后结算,而遭受事故又具有突发性,在事故发生后难以提供用工协议、劳务费发放等受雇佣的证据,而雇主在事后又总是趋利避害、推脱责任。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是短期用工、临时工,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人
    2023-06-16
    93人看过
  • 雇佣临时工受伤谁负责?
    一、雇佣临时工受伤谁负责临时雇佣通常指的是短期的用工,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朝九晚五到公司去上班的用工方式。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在劳务市场接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用工方提供的劳务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固定性,一般都是口头协议,劳务费也是日结或事后结算,而遭受事故又具有突发性,在事故发生后难以提供用工协议、劳务费发放等受雇佣的证据,而雇主在事后又总是趋利避害、推脱责任。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是短期用工、临时工,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人
    2023-06-16
    90人看过
  • 临时工意外受伤谁负责
    一、临时工意外受伤谁负责临时工意外受伤谁负责分如下情况:1.临时工在单位受伤的,如果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赔偿。2.如果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3.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二、临时工不给工资怎么办临时工不给工资的办法如下: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单位临时工需要交社保吗单位临时工需要交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
    2023-06-04
    67人看过
  • 我在某工厂干装卸工一个半月受伤,算工伤吗?
    是否是属于工伤和员工的工作时间长短是没有关系的,是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请,由劳动部门进行认定的。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受伤应该属于工伤范畴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2023-02-23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装卸工受伤应该谁负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装卸工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应当由雇主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装卸工受伤是谁负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6
      装卸工受伤,首先需要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 1、如果雇主是个人,那形成的就是一般的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那么雇主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雇主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装卸工如果因工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或者被挂靠的用工单位,就理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
    • 装卸工受伤谁负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3
      1、如果雇主是个人,或者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是虽有法人主体资格但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临时性的劳务关系,那么,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般的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责任,其也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雇主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或者雇主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挂靠有资质的单位,聘用装卸工干活,装卸工如果因工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或
    • 装卸工受伤谁负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2
      装卸工受伤,首先需要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 1、如果雇主是个人,那形成的就是一般的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那么雇主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雇主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装卸工如果因工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或者被挂靠的用工单位,就理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
    • 装卸工受伤应该由谁负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装卸工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应当由雇主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