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31:39 366 人看过

【阅读全文】

(1984年11月9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84年11月22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国家条例》)和《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市>设施,需要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必须按照《国家条例》、《省实施办法》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各项建设必须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安排,节约用地。凡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良田;不得用少征多或征而不用。

第四条征用土地的程序:

一、在广州市市区、郊区、黄埔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使用国有土地,用地单位必须持经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拟定用地位置、面积和范围,并按征地审批权限批准后,划定用

地范围线,发给建设征用土地许可证。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征地工作机构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商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发给土地使用证

二、征用广州市属各县的土地,用地单位需持经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由县人民政府管理征地工作机构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商订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书,按征地审批权限批准后

,发给土地使用证。征用各县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应先征得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城镇成片开发用地,由负责统一开发的单位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办理征地拆迁手续。

第五条征用土地,用地单位应付给被征地单位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一、征用广州市郊区、黄埔区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二、征用广州市属各县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偿。

三、征用有负担公购粮任务或计税的林地,参照当地耕地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四、征用没有负担公购粮任务或未计税的林地、开荒地,按其所耗工本费补偿,工本费数额由被征地单位提出,经所在地区公所审核后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五、年产值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统计年报算出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前三年该被征地的平均年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包括征购价和超购价);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农产品按当时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议购价格计算。

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前连续三年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第六条被征用的土地上有农作物的,用地单位应付给被征地单位青苗补偿费。短期作物,按其一造产值补偿;多年生长、多年收成的花木、果树等,按其种植期和生产期长短,补偿一至四造产值。每造产值,按当地该品种正常年景下平均每造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属征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杭州市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妥善地处理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问题,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浙江省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农村社队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项建设用地,确需征用本市郊区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应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本办法办理安置、补偿等有关事宜。拨用国有土地,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种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布局合理安排,由城市建设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借用、转让或变更使用土地。严格禁止出租、租用、买卖土地或以物易地。违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法律制裁。第四条各项建设,必须注意节约用地。凡有荒地、劣地、空地可以利用,或可结合旧城改造的,应尽量不征用或少征用耕地。蔬菜基地和鱼塘要严格控制。第五条民用建
    2023-04-22
    422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改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国家建设在本市范围征用土地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第三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在上海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土地局)组织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实行征地费包干使用。第四条申请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向市土地局征地事务部(以下简称市征地事务部)办理征地包干手续。市征地事务部应通知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所征用土地的面积、地上地下附着物等有关情况资料,经用地单位核实后,由县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费用包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征地费金额、支付期限、交地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征地费用包干协议必须经市征地事务部审核盖章并监督执行。用地单位不得直接与
    2023-04-22
    479人看过
  • 长春市房屋拆迁实施办法
    【阅读全文】长春市人民政府第48号??《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办法》业经2002年2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市长:李述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双阳区除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2023-07-02
    409人看过
  •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市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惠州市市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市房产管理局反映。惠州市市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市改造征用土地的顺利进行,妥善处理拆除市区公、私产房屋,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惠州市市区规划范围内,从事国家建设、城市改造、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市政设施等需要征用土地拆除公、私产房屋的建设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市国土局负责市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管理工作;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征地拆迁房屋产权鉴证和安置、补偿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标准的
    2023-06-10
    392人看过
  • 广州市市区划拨建设用地拆迁房屋动迁工作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对划拨建设用地拆迁房屋动员搬迁(简称动迁)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征地拆迁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经广州市规划局批准,划拨在本市八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须动迁房屋的,均须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建设用地拆迁房屋,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动迁,如人力不足的,可委托经广州市城乡建委批准的具有承担拆迁业务资格的单位代理动迁,并签定《房屋动迁授权委托书》。接受代理单位不得将动迁任务再行分包或委托。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广州市城乡建委批准,不得承担动迁任务。第四条建设用地的动迁工作必须在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市房屋局)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负责动迁的单位,应向市房管局提交动迁工作方案,申领《动迁工作证》。第五条担负运迁工作的人员,须接受市房管局的动迁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动迁工作证》。动迁人员在现场工作须携带《动迁工作证》。否则,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与其商谈有关动迁事宜。第六条动迁人员应
    2023-04-22
    212人看过
  • 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确保重点项目建设
    省道305线乐山大佛景区绕线段建设,乐山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都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市国土管理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既为这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去年初,市土地管理事务所接受了这几项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后,他们深深地认识到,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将直接影响到这些重点项目的正常进行。而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在于是否依法办事,切实为群众利益着想。在组织实施这几个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该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征地法律法规,规范征地程序,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作业,认真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征用土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制度,明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进行公示,积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拆迁征地及安置过程中,该所严
    2023-04-23
    133人看过
  • 《石家庄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暂行办法》实施中相关问题解读
    ——杨嘉麟律师《石家庄市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于2008年4月14日实施。该办法是直接针对京石客运专线和石家庄铁路枢纽工程而制定的。该工程系国家、省、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关乎国计民生。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主体问题。整个工程项目的日常工作由石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铁指办)负责,铁指办是项目的法人和拆迁人。铁指办依法对外开展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是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并成立相应机构,对辖区内的拆迁工作负责。二、对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问题。1、原则规定。对拆迁补偿以货币补偿为原则,不再进行安置。确须安置的由铁指办确认并按相关规定执行。2、补偿标准。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6条执行。按照划拨、出让、作价入股及租赁等形式进行不同形式的补偿。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拆迁事项,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023-06-05
    259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发布文号:粤建管函[2002]413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招标办、交易中心、省交易中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的评标定标活动和全面实施工程造价改革,充分体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省建设厅已于2002年4月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大大缩短评标时间,减轻评标专家负担,决定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学习贯彻、讲解《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2、学习掌握《电子标书、评标定标辅助软件》
    2023-06-07
    260人看过
  • 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被征用土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后的征地活动。旧村镇改造用地的征用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用土地工作,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土地征用工作。各区、镇政府应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征用工作。第二章征地补偿第四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前款各种补偿费依据本办法附件《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市政府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第五条对征地过程中涉及的合法建筑物、附着物及合理密度的青苗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不予清点、查丈和补偿。第
    2023-06-05
    224人看过
  • 广州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拟起草“新拆迁办法”
    2月27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废止自2004年期实施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据悉,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废止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被废止,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和行政强拆制度被取消,建设单位不再作为拆迁补偿的主体,《办法》规定的主要法律制度与《条例》相抵触,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办法》应当予以废止。与此同时,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原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目前已经正式更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此外,《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正在研究起草当中。广州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一手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这也意味着,广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最高可等同于周边一手楼价
    2023-06-05
    302人看过
  • 杭州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国家建设拆迁城市房屋暂行办法(失效)
    【阅读全文】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按照城市规划,有计划地改造旧城、建设现代化城市,妥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范围内的一切空地、街基、房屋基地,均为国有土地(农村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凡定点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后,再按本办法办理拆迁事项。第三条拆迁用地范围,由市规划部门本着节约用地、合理布局的精神审批。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建设用地单位会同房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各项有关事宜。第四条凡在规划定点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拆除原有公私住宅用房或非住宅用房,用地单位必须妥善安置被迁单位和住户,处理好补偿问题。被迁单位和住户必须>从国家建设的需要,按时搬拆腾地。被迁单位的上级机关和被迁住户的主管单位要积极配合拆迁,负责做好动员搬迁工作。
    2023-06-08
    204人看过
  • 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复函——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院关于"征用拆除宅基地性质的房屋的补偿问题"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拆迁补偿规定只适用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对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零星分布的宅基地性质范围,建议要求房屋所有人向市房地产登记申请办理征审手续;登记所确认这些房屋权属、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后,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征用成片宅基地性质房屋的,就目前的实际操作来看,补偿方式有复建和货币补偿两种。复建即按原合法土地面积划出复建地,并按合法建筑物面积给予建筑物重建成本补偿,补偿标准因地段、建设项目不同而有所不同。如珠江新城宅基地复建,建筑物按2000元/平方米补偿;官洲生物岛宅基地复建,建筑物按850元/平方米补偿。现行法律、法规对宅基地性质房屋货币补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价格内涵分析,宅基地房屋补偿价格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税费等,是不完全市场价格。在签订
    2023-07-04
    262人看过
  • 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建设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建设,是指能源、公路、铁路、民航、通讯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土地制度。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地工作;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地工作。征地中的土地调查、勘测定界、整理资料、征地批准后实施及组织补充耕地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委托征地事务机构承担。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统一征地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征地中的问题
    2023-06-10
    182人看过
  • 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和拆迁工作,发挥全民办交通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基础设施是指铁路、县道以上的公路、航道、港口、机场和通讯设施。本办法的征地补偿标准只适用于建设和改造铁路、公路的路基、桥涵及与其直接配套的站、场、收费站等设施的用地和航道、港口、机场、通信等生产设施的用地。第三条征地拆迁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单位与市、县人民政府或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征地主管部门签订包干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用地单位要及时提供用地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第四条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一)水田按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二)旱地、菜地、鱼塘、藕塘、园地(含果园、桑园、茶园)按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3倍补偿。幼果(未结果)园地可根据其
    2023-06-10
    55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广州市实施国有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简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8
      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
    • 广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市政府是怎么规定和实施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
      按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广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40平方米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 国家征用农民土地及房屋的有关补偿方法,征地拆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国家征用农民土地及房屋的有关补偿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
    • 省市XX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和征用土地怎么赔偿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公民享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你可以去当地政府咨询相关情况
    •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5]55号) 武政发[2005]5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