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三人履行情形的检验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05:59 319 人看过

一、向第三人履行情形的检验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与买受人和第三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621条规定,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二、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违约

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情况外,根据合同自治(自愿)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和不增加债权人合同履行成本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此类合同:

1、不发生债务转移。虽然合同双方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但并不表示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了改变,债务不因此而转移给第三人;

2、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特别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3、在这类合同中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当事人;

4、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债务虽然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债务人并不因第三人的存在而免除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一)第三人所处的地位不同。

(二)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该债务转让协议需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无效。

(三)所负责任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履行治愈规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履行治愈规则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民法典》对于合同履行的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
    2023-04-05
    160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有什么区别
    1、第三人作出的代偿承诺是否与债权人成立合同关系是判断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主要标准。一般而言,如果第三人向债权人作出了承担债务的明确意思表示,则应当认定为债务承担;否则,均应当认定为第三人代为履行。如果第三人作出的偿债承诺与债权人之间不具有合同关系,则一般应认定为第三人代为履行,多数情况下是第三人向债务人作出的偿债承诺,并不是明确向债权人作出的,而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承担的实质上是一种合同责任。2、第三人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承担中,由于第三人承受了债务人的债务,完全或部分代替了债务人的地位,与债权人成立了新的合同,是合同的当事人,其对债权人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也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基于原合同而享有的抗辩权。在第三人代为履行中,第三人并没有向债权人作出明确的承担债务的承诺,其亦没有因承诺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并不承受任何合同义务。3、第三人所负的法律责任不同。在债务承担中,由于第三人
    2023-02-28
    428人看过
  • 依职权追加第三人法律依据的条件
    依职权追加第三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规定。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的情形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的情形是有独立请求权的必要的第三人。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
    2023-08-04
    357人看过
  • 追加第三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2023-05-01
    175人看过
  • 感情破裂的10个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
    2023-08-17
    187人看过
  • 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第三人的履行行为为标的,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故其不承担合同责任。由于该类合同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定义务,债权人对于第三人并无直接的请求权,故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的,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这遵循了无论何人未得他人之承诺,不得以契约使蒙受不利的原则。一、第三人未依约代偿债务该怎么处理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
    2023-06-23
    115人看过
  • 仲裁检验依据什么方法进行?
    按要求,仲裁检验的检验方法遵守下列规定:(1)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方法;(3)生产方没有出厂检验方法的或者提供不出检验方法的,执行申请人征求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检验方法或者申请人确认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检验方法。由于检验方法不同,会造成检验结果的差异,影响对争议产品质量判定。因此,仲裁检验所用检验方法也应引起足够重视,按有关规定执行。上述第二款的规定实际上是企业明示的方法。第三款规定实际是为解决企业用广告、合同等方式明示了质量要求又未做检验方法约定等情况下,解决仲裁检验时所用检验方法问题的规定。
    2023-04-24
    252人看过
  • 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六条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
    2023-04-05
    315人看过
  • 笔迹检验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笔迹检验的鉴定依据是什么?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
    2023-05-01
    79人看过
  •  商标标识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检察院如何批准?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检察院批捕商标标识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商标标识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该条规定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明确规定了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必须与烟草专卖证核定的商品相符,
    2023-08-23
    407人看过
  • 依据合同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吗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履行他人的义务,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基础。本案中,原告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混凝土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不违反国家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因此,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二、依据合同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履行主要适用于金钱债务或供货的履行,如果根据合同的性质,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则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如演出合同、雇佣合同。显然,本案属于金钱的给付,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合同的义务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其交易对象,也是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包括履约能力的信任。但是现实中,为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意思自治原则的角度出发,合同关系上也不禁止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但是,必须有
    2023-05-04
    78人看过
  • 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二、适用于继续履行的情况有哪些继续履行可在以下三种违约状态下适用:(一)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以求其履行;(二)债务人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如给付数量不足,仅为一部分给付,则需补足数量全部履行;(三)债权人迟延,在履行期内未受领,债务人则可据求其继续履行,受领债务人的给付。三、不适用于继续履行的情形(一)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使合同失去标的,
    2023-05-03
    413人看过
  • 检验血液酒精浓度的法律依据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二)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三)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第三十四条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一、酒精检测是否是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
    2023-04-03
    120人看过
  •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债务人是指什么?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一、代位求偿权名词解释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
    2023-06-20
    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第三条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的依据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5
      本规程暂限于国营、公私合营屠宰厂(场)试行。
    •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什么措施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检验检疫机构在依法履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定义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第三人因此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保险合同即为最典型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二、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协商解决方法,由此所受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2)债务人
    • 辩护人不出庭的情形,法律依据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9
      辩护人不出庭的,法院仍会依法进行审理、宣判。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辩护人无故不到庭法院是失职行为,但是法庭还是会进行宣判和审理,辩护人的职责就是证明被告无罪或者减轻被告的罪免除被告的
    • 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向第三人履行,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外的第三人履行债务。 二、由第三人履行,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三、从债务履行主体看,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相同之处,两者均是由债务人外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第三人代为履行似乎是代债务人承担了债务。 四、但第三人在两种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承担的责任大相径庭,表现在: 1.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该债务转移协议需经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