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4:51:22 346 人看过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判决原则有:

1、协议优先原则;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二、双方离婚了,这个房子怎么办,一人一半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的有关固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星,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三、结婚十年后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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