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摊销政府划拨的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0:46 70 人看过

如何补偿政府划拨的土地。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并按规定计提摊销。

2。企业在所购土地上建造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在资本化期间,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资本化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将自有厂房、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时,其所占用的相应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企业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时,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转让给投资性房地产。

5。购买土地、建筑物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配置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的用于建造待售房屋、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计入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

7。企业取得建筑物时,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该价值不能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合理分配。土地使用权价值随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价值随固定资产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应当计提摊销。本月增加从本月开始,本月减少则不增加。(关于无形资产的那一章谈到了计提和摊销的必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政府对国有土地的划拨赔偿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国有划拨土地私人可以卖吗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如划拨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房屋可以交易。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
    2023-07-12
    104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政府收回有多少补偿
    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由于土地所有者权益一般通过出让金的形式体现,所以划拨用地的价值主要由前两项构成,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如果划拨用地是生地,则其基本价值构成是土地取得成本。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此做为收取土地收益金和进行适当补偿的依据。划拨土地回收程序1.拟定
    2023-04-16
    355人看过
  • 政府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
    2024-01-27
    317人看过
  • 土地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土地划拨的特征
    一、土地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土地划拨与出让不同于: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地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地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二、土地划拨的特征土地划拨的特征如下: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3.土地划拨具有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4.土地划拨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土地划
    2023-04-02
    354人看过
  • 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综上所述,划拨
    2024-04-16
    3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解决土地划拨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划拨土地的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划拨土地的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行 政 诉 讼 中 划 拨 土 地 的 审 理 期 限 是 多 久 ?行政诉讼中划拨土地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因此,行政诉讼中划拨土地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这一规定适用于行政诉讼中的各种案件,包括划拨土地纠纷案件。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3-08-31
    357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方式梯次划拨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形式(1)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在出让年期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而且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分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土地财产关系,不仅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可以对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处置方式需要改制企业缴纳出让金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这对于已经面临重重困难的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国有企业为了改革将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因此,以这种方式处置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局限性。(2)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国有土地租赁是近几年开始实行的一种用地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新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企业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出租方
    2023-04-04
    186人看过
  • 划拨土地如何证明土地所有权
    政府划拨的土地通过办理土地证证明使用权。(一)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二)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三)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归谁所有应当归当地政府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二、划拨土地的法律特征是什
    2023-04-02
    269人看过
  • 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怎么补偿企业
    一、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怎么补偿企业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二、国家收回划拨土地要不要签订协议国家收回划拨土地要签订协议。如果是国家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纯粹为公益目的而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因公益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不需要进行补偿,因为承担公益责任的主体还是政府。如果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和集体
    2021-08-16
    179人看过
  • 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一、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政府的行为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第44号文件《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企业国有划拨土地的权益,认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一种财产性权利。结合《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分析来看,一般而言,对于划拨土地应当是情况给予适当补偿。1990年颁布实施的《暂行规定》虽仍然有效,但确立
    2023-06-03
    168人看过
  • 划拨土地未经政府审批转让是否合法
    一、划拨土地未经政府审批转让是否合法按照相关法规,以划拨形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如未经拥有批准权力的政府批准,不得进行流转。类似情况下,在转让房地产时,必须按照国务院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向相应具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与审批材料。若该等政府机构批准了转让请求,则应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同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二、划拨土地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关于多份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若同一租赁标的物由业主于相同时间段内分别与两位甚至更多的租户签署租赁协议,对于这类鲜为
    2024-07-04
    394人看过
  • 划拨土地搬迁是否有补偿?划拨土地搬迁如何补偿
    划拨土地搬迁是否有补偿,划拨土地的拆迁补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补偿费后,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安置补偿费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1)划拨的土地和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补偿有补偿;(2)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三)城市规划区内外资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实施和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需要参照本规定执行。(一)拆迁不补偿划拨的土地,只补偿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023-05-08
    94人看过
  • 具体如何申请划拨土地
    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由于只是取得了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批准。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4、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提出规划条件。5、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6、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
    2023-04-30
    247人看过
  • 如何申请国有土地划拨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拔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
    2023-04-26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政府划拨的土地拆迁补偿该如何计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每一次拆迁的时候才制定的,所以全国各地,每一次拆迁的政策可能都多多少少有些差异。在有些拆迁中,出让的土地补偿金标准会按照拆迁许可证申领的时点计算,所以如果拆迁许可证早于你交纳出让金的时点,就有可能造成补偿金低于出让金。
    • 政府划拨土地可不可以办土地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03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
    • 政府划拨土地怎么去办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一、政府划拨的土地能办理土地证吗?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 划拨土地政府有权收回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5-15
      划拨土地政府有权收回。划拨土地国家收回补偿方式如下: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3、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实际情况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
    • 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该怎么买卖?如何划拨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划拔土地不能买卖。划拔土地一般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得擅自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