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08 17:58:40 356 人看过

1.常见妇产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1.1医务人员责任心欠强,观察和检查不仔细有入院时未对患者身高、腹围、宫高、骨盆测量等行基本体格检查,致胎儿估重不准确,巨大儿头盆不称,造成肩难产引起新生儿肱骨骨折或臂丛神经损伤3例;有因催产素使用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宫缩情况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急产而发生软产道Ⅲ度撕裂,新生儿颅内出血1例,引起子宫破裂,产妇及胎儿均死亡者2例;有未仔细检查软产道和缝合软产道引起产后大出血1例;有因产后未仔细观察阴道流血量致发生产后大出血引起的DIC、急性肾衰竭产妇死亡1例;有因产后未仔细检查新生儿发育情况致未及时发现产伤锁骨骨折导致锁骨骨折畸形愈合1例;有会阴缝合后未仔细清点缝合器械造成缝合针留在体内4年以上1例;有在医院分娩未仔细观察产程致胎儿娩出在待产床上和卫生间里,发生新生儿颅内出血或肱骨骨折2例。这些纠纷的发生均是医务人员缺乏责任心或责任心不强引起的,绝大多数是可以避免的。

1.2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较低,操作不熟练有进行子宫肌瘤切除术将输尿管缝扎造成输尿管下段堵塞、肾积水、膀胱阴道瘘1例;有处理肩难产技术不熟练造成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肱骨骨折1例;有剖宫产术麻醉效果不满意加局麻下行横切口术式取出胎儿致胎儿娩出困难,多次改变切口方式致娩出时间过长新生儿娩出后重度窒息,新生儿颅内出血引起脑损伤综合征1例;有初产妇吸引器助产不行会阴侧切,导致Ⅲ度会阴撕裂1例;有违规使用催产素(剂量大、浓度高、正常产程加用催产素、有催产素使用禁忌证,如骨盆小、巨大儿等使用催产素)导致软产道损伤、子宫破裂、产后大出血者3例;引起胎儿及产妇死亡者2例;有因相关业务知识缺乏,对妇产科并发症处理不熟练导致因并发症引起死亡1例,留下后遗症1例;以上这些情况常发生于基层卫生院。

1.3发生问题后决策不果断,处理不及时有产时出血2500ml,失血性休克未纠正,在5h以内未及时输血和转院致产妇失血性休克而死亡1例;有产后大出血在转院过程中舍近求远,延误抢救时机,最后导致患者死亡1例;有过分考虑患者经济原因,该做的检查不做,该做的治疗不到位或转院不及时而延误患者治疗3例。

1.4侥幸心理存在医务人员侥幸心理作怪,明知医疗条件不够,强行开展技术能力范围外的工作:有明知产妇第一胎有剖宫产史瘢痕子宫,自己医院不具备手术分娩条件却盲目收留其到院待产以致子宫自发性破裂,胎儿死亡1例;有明知医院不具备输血条件却开展剖宫产术,产妇大出血时输血跟不上,又不及时转院导致产妇失血性休克死亡1例;有明知为巨大胎儿、头盆不称从阴道分娩危险性大,却勉强从阴道分娩导致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2例,这些情况均是部分医务人员侥幸心理作怪,在百分之几的可能性上做文章,却忽视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不可能性的存在,并且偏偏发生了。

1.5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保护意识差有患者住院引产或分娩不遵守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书写病历以致各种检查、治疗、处理等无据可查,引发了医院责任者2例;有产妇入院时第二产程停滞、巨大儿、胎儿宫内窘迫(胎心80~100次/min)剖宫产已来不及,行紧急阴道助产,但因助产前未充分告之家属说明巨大儿、胎儿宫内窘迫、阴道分娩有可能出现新生儿窒息和臂丛神经损伤的风险性,最后因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而承担了次要责任者1例;也有新生儿随母出院告之产妇出院注意事项却未告之新生儿出院注意事项,致使新生儿锁骨骨折未及时发现而引发医院责任者1例;还有在引产后未常规清宫,产妇问医师不清宫可不可以,医师回答“也可以”最终产妇因胎盘残留大出血导致子宫切除引发责任者1例,这些情况均是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或与患者及家属谈话不注意技巧和方法引起的,大多数是可避免的。

1.6患者及家属因素在许多医疗纠纷发生案例中,患者及家属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有时甚至成为主要原因而负主要责任。有因经济状况原因拒绝做相关检查以致影响诊断和耽误治疗者2例;有因经济原因明知自己是高危产妇却选择无手术条件、输血条件的卫生院分娩导致子宫破裂、胎死宫内者1例,产妇产后输血不及时致产妇失血性休克而死亡1例;有向医师隐瞒病史、病情导致医务人员诊断及决策失误1例;有重男轻女思想作怪,产妇产后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宫时还强烈要求保留子宫引起产妇大出血死亡1例;还有对医学知识的完全无知性,如产前不做任何医学检查,产时不及时入院致巨大儿入院时宫口开大8cm转诊途中有风险的情况下,医院行阴道分娩导致胎儿肱骨骨折臂丛神经损伤者1例,这些情况给患者自己造成了较重的伤害,是值得深思的。

1.7医源性医疗纠纷由于医疗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驱使有竞争的医疗单位故意挑拨一些医患关系造成医疗纠纷,也有医务人员之间存在有意抬高自己而贬低他人,在言谈方面进行有意无意的诱导引发的一些医疗纠纷,如常常在患者起诉书上见到有“某某主任都说是……”,这些纠纷的发生与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很大关系,应加强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

2.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诊疗护理技术,积极防范和处理医患纠纷

2.1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做到懂法、守法各个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各项工作职责进行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自觉性,要制定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并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2.2进一步抓好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在职教育和各项诊疗护理常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医疗机构质控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落实各项质量与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级医务人员要按规范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及诊疗处理,认真书写病历和妥善保管病历(病历资料是医疗鉴定的资料主体,要注意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该做的检查要做(对于因经济状况等不愿做的检查要做说服工作或签字工作),该写的记录要及时,各种谈话记录内容要具体而完善,各种特殊治疗和特殊检查的签字,患者离院或出院的签字均要到位,要注意行好医、行医安全。

2.3及时发现和积极处理医患纠纷、防止损害扩大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或责任心不强,或服务、收费的不满意等各种原因,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医患纠纷,根据一般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申请医学会鉴定,三是上诉于人民法院。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善于及时发现和积极处理医患纠纷,凡发现医患纠纷要及时组织院内专家及时分析,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责任大小,能够在医院或在当地解决的及时协商解决,以减少医患双方的损害扩大,不属医疗事故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解释工作做不通或协调不成功,在协调的同时,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好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医院财产的完整,当然,最好是经过医学会鉴定解决,尽量不要发生武斗行为,引起事态扩大,对医院、对患者均不利。

2.4加强医德修养,实行医疗行业保护,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率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任何医院和医务人员都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或问题。作为同行业的医务人员,要用我们掌握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护理知识多帮助做解释工作,即使是医疗事故,也应该实事求是,不要妄加诋毁,或故意显示抬高自己,贬低他人引起事态扩大,如果大家都做到了这一点,医患纠纷的发生率将明显下降,医疗行业的声誉也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2.5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普遍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及医学知识水平除医务人员做好各种宣教工作,充分进行病友告知外,如果各舆论媒体在分析医疗纠纷找出医院不足的同时,多宣传病友如何配合医院诊治自己的病情,如何尽好病友及家属的义务,将对医院,对患者均是一件很有利的事。

3.讨论

因此,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不断加强医德修养,增强法律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社会群体也要多加强卫生保健意识,多多了解和理解医务人员,尊重和配合医务人员完成疾病的诊治,只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全社会支持,医患纠纷发生率将会大大降低,一种和谐的医疗氛围和融洽的医患关系将会逐步建立起来,关爱生命,关爱健康的人文环境将在全社会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n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n(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n(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n(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n(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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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怎么做好妇产科医疗事故鉴定专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在进行医疗鉴定时,医疗鉴定专家是作为“医疗法官’,判断是否有医疗问题,是否可以构成医疗事故,而不是学术研讨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专家本身素质的要求,要求鉴定专家能站在医疗和患者两个角度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