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公司字[2000]44号
各上市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说明(一)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公募增发”),应按照本规定编制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是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二)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正文;
4、附录;
5、备查文件。本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编制向投资者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招股意向书文本的内容和格式,其中,本规定第一部分封面中的重要提示和第三部分正文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布,并同时公布本规定第三部分附录和第四部分备查文件中的全部文件的索引。(三)上市公司对本规定列举的各项内容应当进行披露,但是本规定某些具体要求对上市公司确实不适用的,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修改,同时予以说明。但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有无规定,上市公司均应予以披露。(四)本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在公募增发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时编制的招股意向书。(五)有关本次公募增发的招股说明书原则上应按照本招股意向书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编制,在本招股意向书中本次发行方案的有关内容最终确定后,应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应的披露。(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一、封面招股意向书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行人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股票简称和代码;(二)“招股意向书”字样,未正式定稿前,必须标有“未定稿”字样;(三)发行人的正式名称和注册地;(四)公募增发股票的类型(例如普通股、优先股)、每股面值、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其中,机构投资者可认购数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认购数量、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可认购数量)、定价方法或每股发行价(如已确定);(五)发行方式及发行期;(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七)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八)重要提示,发行人应按照下列文字陈述:“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招股意向书所用纸张规格应为A4纸。
二、目录(略)
三、正文(一)绪言在绪言中应当载明:1、本招股意向书编写所依据的法规,核准本次公募增发股票方案的部门;2、声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该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3、下列文字必须载入绪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股意向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向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本节应列出以下有关机构的名称、所在地、电话、传真以及这些机构中与本次公募增发有关的联系人姓名:1、发行人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2、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3、主承销商;4、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6、主承销商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
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是什么
439人看过
-
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审批的行政许可
472人看过
-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的通知
362人看过
-
公开募集的招股说明书需载明的内容
9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的内容是什么
491人看过
-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程序是什么呢
57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有何要求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2)公司章程;
-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是否需要制作认股书?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
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为了深化企业改革,扩大开放,我国允许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但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过我国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在1993年制定时,于本条专门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其后,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公开募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五条有什么新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5申请公募增发,必须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向中国XX报送推荐意见,并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XX派出机构。证券公司内核小组应按规定对该发行项目进行评审,并同意推荐。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负责向中国XX报送上市公司公募增发申报材料。
-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程序是什么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0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程序是: 一、招股说明书公告。 2、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三、与银行签订代收协议。 四、制作认股书。 五、认股人填写股书。 6、认股人应当按照所认购股份的数量缴纳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