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二、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从物权取得与公示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物权公示行为。对同一土地存在两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不同登记的,仍应以承包合同的效力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再次,从社会效果上看,要求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处理,不服的又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判生效后再处理民事争议,耗时长,成本高,不符合效率原则,还可能导致法院与行政机关相互推诿,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5、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为30年到50年,林地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单位、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335人看过
-
退耕还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定
485人看过
-
依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起诉
446人看过
-
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49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29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判决书
96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户口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实际需要,由村集体管理,或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土地分配方案,进行登记确权。以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
-
妇女是否能够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如何确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以户为单位承包,户内成员共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包括夫妻及其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权益,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2015年1月,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明确要求“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
-
流转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类别,如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应该是属于按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的多种分配方式,事实上,除了按劳分配之外,其他分配方式可以统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法律允许,目前甚至是提倡鼓励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民流
-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怎么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怎么确定展开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在1993年承包了村里的果园,承包期15年,合同到期后没续签,现在果园土地一直在耕种,应该与村委会续签果园承包合同,否则,无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国家或集体土地责任人有权收回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需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用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