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某与庄某是邻居,王某住在庄某房前,庄某在王某的屋后,距离王家房屋地基大约2米的地方有一棵大梧桐树,这棵梧桐树的树枝有很多伸到王某的房屋上面,每逢刮大风,都会有树枝戳得王某房屋上的瓦片啪啪作响,甚至有一些较大的树枝被刮断后落到王某的房屋上。由此,王某十分担心这棵梧桐树会给自己的房屋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多次找庄某协商,要求他将树枝砍去一些,或者干脆将这棵树伐了。而庄某认为这棵树是栽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并没有占王某的土地,要等到树长到足够粗的时候再伐,现在伐太可惜了,而砍树枝也会影响树的生长,所以也不行。为此双方多次产生矛盾。
2001年7月的一天,据天气预报当天有暴风雨,风力达到6—7级,当天午饭后,天空布满了乌云,暴风雨即将来临,王某急忙来到庄家,想要求庄某立即将伸到其家房屋上的树枝砍去,但庄家一个人也没有。王某在情急之下,自己将那棵梧桐树伸到自家屋顶上的树枝全部砍掉。不久,暴风雨来了,将那棵梧桐树剩下的树枝也刮断不少。庄某晚上回来后,就找王某,要求王某赔偿500元钱,王某不同意,后又经村组干部多人调解无效,庄某即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500元。
分析:
庄某的梧桐树距离王某的房屋仅仅2米,而树和房屋都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双方因庄某的梧桐树威胁王某房屋安全的问题所发生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纠纷,具体来说涉及到相邻防险权问题。所谓相邻防险权是指在相邻关系中,当一方在其使用的土地上挖沟、建筑、植树等,危及相邻另一方的土地或者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或者人身安全时,另一方享有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以及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案中庄某的梧桐树危及到了王某的房屋安全,就是涉及到相邻防险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王某有权责令庄某将其梧桐树伸到自己房屋上的树枝砍掉,以消除对自己房屋所构成的威胁。
对于上述问题,在法院的审理中,意见是一致的。但对于王某是否有权自己动手来消除危险,法院内部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庄某财产权利的侵害。王某明明知道这棵梧桐树是庄某所有的,自己无权砍掉这些树枝,但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砍掉了一些树枝,对此,王某也承认。很显然,王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庄某的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不适用哪些人群
229人看过
-
由本案看民法之紧急避险
381人看过
-
是否是紧急避险,还是避险过当
255人看过
-
紧急避险有哪些免责事由,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
82人看过
-
有关紧急避险案例
398人看过
-
哪些人不适用于紧急避险制度
360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分别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哪些人不能适用紧急避险?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
-
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
-
紧急避险是否可以免责?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26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之所以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 1、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2、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