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的实质价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3 23:30:06 70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这加强了和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监督职能。这样做有利于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这加强了和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监督职能。这样做有利于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刑 事 立 案 监 督 的 意 义 : 强 化 侦 查 工 作 监 督 , 维 护 司 法 公 正

刑事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是否依法立案侦查、是否正确立案、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公安机关是否有越权立案的违法等情形进行监督或予以纠正。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侦查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可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其次,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是刑事诉讼中的第一道工序,是其他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最后,侦查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可以通过侦查活动发现可能发生犯罪的隐患和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在刑事立案监督方面,需要注意分清案件类型来进行立案监督。对于不报不立的案件,刑事立案主体已经发现并掌握了犯罪事实,本该立案,但由于缺乏控告、举报等材料而不立案。对于不破不立的案件,刑事立案主体对案情复杂,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不立案就开展侦查,这是不对的。因此,在刑事立案监督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有助于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逃脱法律制裁。刑事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职责。在刑事侦查中,侦查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在刑事立案监督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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