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离婚共同债务怎样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1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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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离婚共同债务的界定规则有:
1.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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