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讲,知识产权的收益是知识产权人即知识产品所有人行使知识产权某该权能(使用或处分)取得的经济利益,从而体现知识产权人的收益权。而收益权是所有权的一项基本权能,使用和处分该标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显然是源于夫妻双方对该标的共有权。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从知识产品的生产过程来看,商品的生产过程就是资本的运动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资本论观点:其过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G—W(A、PM),P。W′。G′。其中G代表货币资本,W代表商品,包括A(劳动力商品)和PM(生产资料),。P代表生产过程,W′代表生产出来的商品,G′代表数量增大了货币。以知识产品的生产来考察,生产者(或创作者),投入资本(G)购买仪器、设备、资料等生产资料(PM)以及支付必要的学习、培训经费(A),进行创作(P),生产出知识产品(W′),再使用或转让就获得大于G的货币资本(G′)。G′也就是知识产权的收益。这样就完成了一次资本流转(生产过程)。作为夫妻一方的创作者来讲其投入的货币资本G,属于(职务创作的除外),生产出来的知识产品(W′)当然也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否则就有悖于资本运动和商品生产的目的,尽管夫妻一方作为创作者投入了劳动(主要是智力劳动),但其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如学习、培训等智力投资(A)亦是夫妻共同财产。况且立法已经确认知识产权的收益(G′)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G′是知识产品(W′)的货币表现,如果此时W′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在逻辑上是荒谬的。
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本质来看,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终止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基础是夫妻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因而也最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本质和特征,故成为大多数国家兼取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我国采取的是所得共同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所取得的一切财产,除个人特有财产和有约定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品是人类脑力劳动的产物,从本质上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广义的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因而构成所有权或债权的客体,这是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已经确认的事实,如果知识产品也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然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值得一提是:法律规定将知识产权只授予给知识产品的创作者本人(职务作品或其他有约定的除外),无形财产权的取得是基于权利人的脑力创造活动,权利人(作者或发明者)的身份是智力创造这一事实行为的结果,又是行为人取得无形财产权的前提条件。如文艺作品的作者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商标的申请人因设计商标取得商标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人和设计人因设计、发明取得专利权,故认为知识产权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这也是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财产所有权的显著特征,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只属于创作者本人,这种权利一经授予,就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而它具有的财产权利中的各项权能却能够转让和继承,这就从理论上排除了知识产品不能为共有权的客体的可能性。正如在律法律关系中,遗产虽然为夫妻一方所继承,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样,知识产权虽然只授予作为创作者的夫或妻一方,但其财产权利仍应属于夫妻共有。
-
知识产权是否应该算作夫妻财产共有
36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196人看过
-
夫妻婚后回迁房是否应该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281人看过
-
房屋出租租金是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414人看过
-
夫妻是否应该将婚前彩礼纳入共同财产管理?
17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的知识产权收入归属权探析
195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夫妻财产公证知识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
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如何分割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30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离婚时对知识产权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方式。 首先,考虑对可以分割的知识产权进行折价分割。例如夫妻共有的商标、商号及专利,均可以考虑首先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然后由知识产权所有方给付对方一定折价款。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著作权的物质载体进行分割,这样双方可以分担知识产权价值涨跌的风险。 其次,行使财产期待请求权。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
-
-
夫妻共同财产中知识产权收益有哪些特点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财产分割?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14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割? 基本案情 2002年,王x贲(男)与温x芋(女)相识,并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02年底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不久矛盾就发生了:王x贲喜欢安静,习惯于开夜车工作;而温x芋喜欢与朋友交往,并常常带朋友回家玩。双方都难以互相容忍对方的生活习惯。为此,夫妻双方经常发生冲突。经过慎重的思考,他们决定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婚姻。2004年,王x贲与温x芋协议离婚,双方在其他财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