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反诉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3:50:25 432 人看过

合同纠纷反诉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一种反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

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

一、反诉与反驳的主要区别

1.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双重性,即一旦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本诉当事人的地位就发生变化。本诉的原告变成了反诉的被告,而本诉的被告变成了反诉的原告。而反驳则不会使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无论被告反驳原告的主张,还是原告反驳被告的主张,均不使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2.反诉与反驳提出的要求不同: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在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另外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诉讼请求,形成了一个新的诉。而反驳则是被告在原告提出主张的基础上列举事实或理由,否定原告提出的理由和事实,拒绝接受原告的诉讼要求,但这种反驳不会提出新的诉讼主张,不会向本诉的原告主张权利。3.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反诉不是每个案件都适用,其适用前提是本诉与反诉的诉讼请求互相牵连,又各自独立,除此之外,不能适用反诉。而反驳适用一切案件,不论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是什么,也不论案件的性质,都适用反驳。4.法律后果不同:反诉因为是新的诉讼请求,因此,一旦反诉成立并且反诉者胜诉,本诉的原告一定要承担责任;即使是本诉的原告撤诉,也不影响法院对反诉的审理,也不影响本诉的原告承担责任。有时,被告反诉请求的数额超过原告本诉请求的数额,而又获得法院支持时,本诉原告最终甚至要反过来向本诉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给付义务。而反驳的当事人如果成功,作为被告来说,只是免去自己的责任,而不能使原告反向承担责任。

二、怎样反诉原告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被告提出反诉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拖延本诉的审理。

三、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存在交费困难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是由法院判决作出败诉的一方承担。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报酬相关文章
  • 合同纠纷被告反诉流程
    反诉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部分进行: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3、反诉提起的具体时间。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物业合同纠纷可提起反诉吗物业合同纠纷可以提起反诉,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所以也必须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反诉里就是:(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
    2023-08-02
    416人看过
  • 违反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一、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又叫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容易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且使相对人因此而受到损害,这主要是指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情况;二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虽然成立了,但属无效合同或应被撤销的合同,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哪种后果,都要在缔约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二、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债之关系的核心在于给付,给付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除给付义务外,债之关系上尚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及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
    2023-03-04
    60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啥意思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所订立的合同。财产保险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它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包括:(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被告是谁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财产保险合同的被告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保险公司。合同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
    2023-03-04
    328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的确认之诉及将来给付之诉是什么意思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给付之诉,又称“执行之诉”。是指民事诉讼中诉的一种。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实体义务的诉讼。一方当事人基于某种法律关系,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发生争议,诉诸法院请求对方为一定给付行为,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
    2023-06-14
    176人看过
  • 被起诉后被告怎么反诉合同纠纷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反诉的条件有哪些?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二、反诉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反诉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反诉是本诉的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请求,也就是说,通过反诉使双方当事人具有诉讼地位的双重性,本诉的被告同时是反诉的原告,而本诉的原告同时是反诉的被告。2、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即被告提出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3、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即反诉请求应当是一个独立的请求,当事人可以以反诉的形式在本诉审理过程中提出,以便于人民法院将本诉与
    2023-02-23
    143人看过
  • 处理反诉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诉被告以原告为被告提起诉讼。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所以也必须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反诉里就是: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
    2023-07-06
    58人看过
  • 对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一、再审时能不能提起反诉再审时不能提起反诉,反诉只能在一审案件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是
    2023-04-12
    470人看过
  • 反诉是否能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可以反诉的。被告人除了应当积极应诉外,是有权利提起反诉来主张自己的权益的。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者只能是本诉的被告,本诉的原告不得就反诉再提出反诉。合同纠纷能否使用撤销权合同纠纷,如果具有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等其它可撤销事由,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行使撤销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2023-07-07
    298人看过
  • 为什么物业合同纠纷反诉法院不受理
    一、物业合同纠纷反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物业合同纠纷反诉法院不受理,很可能是不符合反诉的条件。反诉权是法律赋予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可以知道,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但提起反诉是要符合条件的,即:(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二、物业纠纷如何处理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
    2023-02-09
    406人看过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是啥意思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了,起诉至法院由法院确定该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指法律对各方当事人合意的评价。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可能是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状态,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基本情形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以下合同效力待定:一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代理权;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民法典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
    2023-04-03
    9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未反诉是否可以另诉
    可以另行起诉。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在原告起诉之后,被告有权在本诉中提起反诉,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反诉的,也可以向原告另案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关联。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一、显失公平撤销能反诉吗如果满足反诉的条件的,可以提起反诉。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活动中,被告向本诉
    2023-06-19
    229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3)目的具有对抗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
    2023-02-13
    105人看过
  • 物业纠纷什么意思包括什么?
    (一)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商遗留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案件大约占物业纠纷案件的10%-15%。法官介绍,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二)严把房屋交接关口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房屋质保期限,可在交房后,业主不容易找到开发商,而物业公司时刻在与业主打交道。法院认为,由物业公司来解决业主房屋维修方面的问题,最方便也最经济。建议物业公司在管理交接之时和开发商签订代为维修房屋的合同。(三)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到位。许多业主在法庭上会向法院提交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比如没有绿化、公共设施残破,维修不及时,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等。(四)一定要注意解决每个业主反映的问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收费的工作人员不仅负责收费,更要负责听取业主反馈的意见。比如丢车的问题,无论
    2023-04-18
    487人看过
  •  合同纠纷如何触发反诉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理论,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理论,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条件包括:原告提起反诉、被告承认反
    2023-08-30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劳动报酬
    相关咨询
    • 反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反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反担保质押合同是指担保人在为债务人签订质押合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证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承担质押担保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向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适用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后,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 进口合同纠纷中的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9
      关于进口合同纠纷中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就是进口商与进出口保险公司产生的合同纠纷,其诉讼管辖权人为被告、标的或运输工具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与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纠纷适用的案由各不相同。
    • 合同纠纷当庭反诉反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合同纠纷当庭反诉的,申请反诉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反诉状,说明其反诉的是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对于其主张等反诉观点,有相关证据的还应当提交其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
    • 反诉和本诉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8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 撤诉解决纠纷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5
      法院合同纠纷案未结案,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先予执行。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下面是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