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收费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17:17:36 63 人看过

关于员工入职前的培训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这实际上属于雇主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相较而言,其并非是一种有偿的活动。

此外,不得以此为由向员工收取费用,甚至是事先设定任何形式的违约金与服务期限。

其次,我们须要强调的是针对特定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这又被称为“专项培训”。在此类情况下,雇主应当全额承担培训所需的相关经费,但同时他们也有权与受训者明确约定服务期限以及违约金方面的条款。在这种背景之下,若受训者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选择离职,那么雇主就可依法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按双方商定的方式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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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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