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有那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7:23:08 212 人看过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一、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

三、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

一、侮辱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侮辱罪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他人的行为。

2、客体要件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3、主观特征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侮辱罪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有何区别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而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

三、什么情况下才会导致信息网络网络寻衅滋事?

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寻衅滋事,需要承担的后果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家庭关系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是如何的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关于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标准,法律上面只规定了一个量刑幅度,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最终的量刑是如何的,能否适用缓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判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喝完酒之后一定需要不能够从事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比如说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殴打他人的情况之下,那么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这种情况处罚
    2024-02-10
    22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一、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二、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
    2023-04-13
    78人看过
  • 寻衅滋事能不能撤案那
    法律综合知识
    如果寻衅滋事在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能撤案,其余的情况一般是不能撤案的。寻衅滋事是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恶劣的情况下才能定罪,一旦构成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能不能撤案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2-06-24
    342人看过
  • 诈骗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多少年,寻衅滋事罪有哪些
    一、诈骗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多少年犯罪分子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进行数并罚时,如果都是处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最长不超过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
    2024-01-20
    20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可不可以私了
    挑衅罪是刑事犯罪,不能私用。但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和解程序,即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得到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对适用和解程序的犯罪类型范围作了明确限定,仅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程序。如果双方当事人和解,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应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不在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之内,因此寻衅滋事罪不能适用和解程序,更不能私了。寻衅滋事罪的裁量标准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
    2023-08-06
    324人看过
  • 寻衅滋事行为方式有哪些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
    2023-04-28
    36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认定: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区别:1、从主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以暴力或暴力胁迫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心理,公然扰乱社会秩序。2、从客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受害人身体受到强制,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无事生非、故意找茬、肆意挑衅,扰乱社会秩序。3、从侵害的客体看,两罪也不相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公私财产权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秩序。《刑法》第二百九
    2024-04-24
    30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属于那种刑事案件大类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指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寻衅滋事罪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类型。行为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如下: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
    2023-07-27
    376人看过
  • 网络寻衅滋事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网络挑衅也会成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骂人,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以挑衅罪处罚。编制虚假信息,或者知道是编制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上传播,组织,在信息网上传播,引起骚动,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以挑衅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以下挑衅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谩骂、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制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发生纠纷,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聚众斗殴多次实施定金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什么是网络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
    2023-08-18
    228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内容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
    追诉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起诉立案的标准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2023-08-08
    15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追溯年龄是多大,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罪追溯年龄是多大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最低是十六周岁,一般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2023-04-18
    116人看过
  • 寻衅滋事怎么赔偿,寻衅滋事主要有哪些表现
    一、寻衅滋事怎么赔偿寻衅滋事在赔偿方面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赔偿主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会有不同的赔偿数额。二、寻衅滋事主要有哪些表现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2)在中国,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3)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4)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
    2023-03-20
    131人看过
  •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那个重
    一、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那个重1、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
    2023-06-12
    25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有哪些
    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二、寻衅滋事情节恶劣
    2023-02-19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关系亦称家庭人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 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 更多>

    #家庭关系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寻衅滋事罪都有那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2
      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2,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
    • 寻衅滋事罪的手段有哪些,寻衅滋事罪的表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7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 寻衅滋事罪主观特征包括哪几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15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
    •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寻衅滋事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8
      寻衅滋事是指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事情。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确有一定的弹性,这是原来的流氓罪演化来的。但,根据现在的情况来定,也有可能定罪,如果双方对于事件的发生都有责任,应该追究双方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的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