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背景
交通管理
的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罚款只是加强管理的手段。然而,7月28日,本报报道西安市一机动车服务中心专门代消违法记录,以罚款为牟利手段的消息后,引起读者极大关注,不同观点激烈交锋。截至昨日,共有545人参与调查。
核心数据
75.9%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手续应当简化,让司机减少成本
75.2%不管代消与否,都愿意严格遵守交法
53.1%车托盛行主要是因为交通管制太多,罚款防不胜防
44.8%希望增加交管罚款流程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
■40%:曾经找人代消过
数字说话:您找人代消过交通违法记录吗?调查结果显示,40%的被调查者曾找人代消;26.2%的被调查者很少找人代消;33.8%的被调查者表示从来没有过。
读者说话:贾师傅是一家出租车公司的夜班司机,已经开了6年的出租车了,说起车托,他的心情很是复杂。去年他为了避一个行人,按了喇叭,结果避免了事故,交警也给他开了100元的罚单。事后,我从朋友那儿找了一个车托,人家问我要70元。怕消不了,我还特意要了收款单。
专家解读:陕西省社科院社会所助理研究员白中伟分析道,表面上看,违法个人通过车托降低了违法成本,但问题的根本在于,这种投机行为损害了法律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是非常可怕的现象。一旦法律的公权力被私人用来作为利益交换,那么法律本身的合理性和严肃性就会受到怀疑,其产生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会导致《道路交通安全法》名存实亡,交通秩序的维护也就更谈不上了。
■75.2%:愿意严格遵守交法
就车托代消违法交通记录的行为,75.9%的被调查者表示,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手续应当简化,让司机减少成本;16.6%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关部门应严厉打击代消行为;7.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好说。
代消违法记录是否会对遵守交法产生影响?22.8%的被调查者表示,代消会使一些司机认为可钻空子,损害交法的严肃性;75.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管代消与否,都愿意严格遵守交法;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好说。
网友拍砖:代消交通违法记录的消息见报后,在网上引起很大反响。短短一个小时就有数十位网友跟帖评论。
IP为222.91.136.*的网友留言道,交管部门应该公布罚款的底线,现有的类似100-200元这样的罚款额度弹性太大,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一些限速地段本身设置就不合理,罚款成了目的而不是手段,车托自然就有了市场。
专家观点:代消频率之所以高,透露出违规行为的猖獗,然而,公众对代消行为的宽容也说明,现有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普通公众中的认可度和公信力还不是很高。比如,电子警察暗中执法、弹性的罚款额度是否合理,法规是否充分考虑到了普通公众的利益,这些问题都曾经引起过争议。任何法规制度的推行,只有真正赢得了公众的认可、尊重后,违规行为才能激发起舆论的谴责;才能树立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严肃性。
■44.8%:罚款流程应透明
数字说话:代消违法记录的车托之所以出现,主要原因是什么?
调查中,53.1%的被调查者表示,交通管制太多,罚款防不胜防;25.5%的被调查者认为,车托猖獗,背后有利益链;2.1%的被调查者将主要原因归结于一些司机交法意识淡薄,还想投机取巧。
该如何严惩代消交通违法记录的车托?
调查中,44.8%的被调查者希望,透明交管罚款流程,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35.2%的被调查者认为交管部门应加强自律,不给车托可乘之机;15.2%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加强司机的交法意识,从根本上减少交通违法;4.8%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像严厉打击票托一样,重拳打击车托,严罚重管。
读者说话:户县读者张亚斌来信提出四点建议,希望职能部门管理更加人性化一些。比如,让司机通过刷卡方式缴纳罚款,同时也减少了因环节多而产生的投机问题;尽快清理非法代理;增强交通部门办公窗口的效率;加强对司机的交法知识教育,比如发放司机手册等。
专家观点:现有交通法规如何更好地执行?如何得到公众的认可并自觉遵守?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要保证制度的畅通,必须强调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性,也就是说,制度制定中,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利益都应该充分考虑到。其次,制度执行中,单纯罚款的执行方法现在看是硬了点,只有配以更加人性化的执行方式,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田雨杰实习记者王小博采写整理
西安市城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分布表
为更有效地监控违法车辆,遏制交通事故,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布了全城140余处电子警察的位置及分布状况,具体如下:
兴庆路南段1处,雁翔路1处,小东门1处,东门外1处,韩森路1处,劳动路3处,桃园南路、北路2处,昆明路2处,丰庆公园北门1处,未央路2处,西兰路2处,太乙路3处,西部车城1处,石化大道1处。
朱雀路6处,雁塔西路4处,二环9处,咸宁路4处,长安路3处,丈八路6处,枣园西路、西兰路共4处,红庙坡1处,西影路3处,太白路6处,长乐路、纺北路3处,太华路2处,城区4处,文景路2处,太白新苑1处,石油大学1处,电子二路十字1处,华清路1处,万寿北路1处,环城西路1处。电子警察在各大十字路口共计60处,全部140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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