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不一致要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48:12 431 人看过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的,原告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如何选择合同权利法院

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钱不还起诉

1.起诉是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三、法院离婚中管辖地有哪些相关事项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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