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被监视居住能撤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1:33:40 386 人看过

一、盗窃案被监视居住能撤案吗

如果盗窃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那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已经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旦立案后,即使报案人撤案,公安机关也是不允许的,但报案人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可以作为犯罪人判处多少刑罚时的一个量刑因素,可以酌情少判。当然如果数额较小的话,是可以撤案的。

二、盗窃立案标准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二)情节标准

1、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5、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居住监视满后原告还能报案吗
    如果有其他案件的可以报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6-14
    75人看过
  • 犯盗窃罪监视居住怎么判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结果而言,其受到了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与衡量。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被盗取物品的价值、实施盗窃行为的频次以及所采取的手法等,同时还包括了是否存在累犯的情况、是否有主动投案或协助警方破案的立功表现等等。而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本身并不构成最终的法律制裁。若在执行监视居住期间,相关犯罪事实已经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法院将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做出相应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或者是多次实施盗窃、入室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恶劣行为,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如果涉及到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对于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
    2024-07-29
    357人看过
  • 住在一起同居盗窃能立案吗?
    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侵害,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通过立案后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
    2023-04-16
    163人看过
  •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可能在监视居住被到哪儿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1、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外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能随便外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
    2023-07-28
    462人看过
  •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案件吗
    不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同取保候审,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监视居住还需要经人民法院的审判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罪。因此,监视居住不一定是犯罪。一、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
    2023-03-15
    167人看过
  • 申请监视居住可以消案吗?
    一般是不能消案的。监视居住是立案以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比刑事拘留、逮捕轻,如果是错案就可以消案。否则,还要到法院审判。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一、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
    2023-06-26
    6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撤案应怎么处理
    在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公安机关也不会撤案的,除非通过这段时间的调查确认了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一来的话公安机关才有可能会撤案,否则的话监视居住到期后只是人身自由不受限制了,但公安机关还是需要继续调查本案的。监视居住到期后不撤案可以去公安局了解情况或者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
    2024-04-27
    330人看过
  • 判刑之前被监视居住可以消案底吗
    一、判刑之前被监视居住可以消案底吗?不可以,我国没有案底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案底才对外提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之前,就不能认定其有罪,那么也就不能直接认为被监视居住了就一定有案底或者没有案底。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
    2023-04-28
    192人看过
  •  调查显示:监视居住案件撤案比例逐年上升
    该段内容讲述了监视居住期满后,案件不会被撤销,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后作出解除或撤销决定,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但监视居住到期后,只是说明犯罪嫌疑人可以自由行动,不意味案件已经结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监视居住期满后,不会撤销案件。若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办案机关需在收到办案人员意见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决定后,办案机关需向被监视居住人通知解除决定书,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相关部门。监视居住到期后只是说明犯罪嫌疑人可以自由行动,但是不意味案件已经结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 【 疑 问 解 答 】 监 视 居 住 期 满 后 , 如 何 撤 销 案 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满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案件。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案件,并对案件相关的财
    2023-09-13
    143人看过
  • 不予逮捕监视居住到期会不会撤案
    一、不予逮捕监视居住到期会不会撤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的,采取监视居强制措施的,监视居住到期后,经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二、办理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1、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
    2023-06-02
    285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能出国旅游吗?
    被监视居住期间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以出国,反之不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监视居住开庭前收监不监视居住开庭前是否收监,还要由法院决定。从司法实务来看,如果可能判处实刑的,一般会收押。如果可能判处缓刑的,一般不会收押。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哪个严重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均为对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并没有轻重之分。《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2023-02-06
    472人看过
  •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一、怎样解除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023-04-01
    205人看过
  • 申请监视居住算立案吗,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申请监视居住算立案吗监视居住不代表立案了。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是多久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能够超过六个月,不然可以起诉执行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
    2023-06-24
    454人看过
  • 怎么撤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命令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对其活动进行监视和控制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发现嫌疑人的,被告人不得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满的,应解除或取消监视居住,解除或取消监视居住,由事务人员提出意见,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由检察长决定。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通知执行机关,将解除或取消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嫌疑犯。人民检察院解除和撤销监视居住的职权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72条附注:第73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73条。第74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
    2023-08-05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撤案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2
      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撤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上述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监视居住移出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
    • 盗窃4500被监视居住指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1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盗窃3000多监视居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3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虽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在监狱执行。但是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还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且强度比取保候审要大的多。因此,当事人以及近亲属应当注意监视居住的时间,如果超过了6个月仍然没有解除或者没有变更为其它强制措施的时候,可以要求解除或者变更。
    • 监视居住期满案件撤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于监视居住期满案件撤销回答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