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公证注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0:01:19
172 人看过
解除收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3.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解除收养公证注意什么
159人看过
-
公证解除收养关系的注意事项
430人看过
-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注意什么
347人看过
-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注意事项
339人看过
-
收养公证的如何解除收养
157人看过
-
关于解除收养公证
48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公证
词条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应重点审査: (1)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属实; (2)各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出于自愿; (3)调査、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便... 更多>
#收养公证
最新文章
#收养公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解除收养公证,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解除收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5解除收养关系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和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需注意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4解除收养关系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和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
-
想收养关系解除公证要注意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收养关系解除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6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道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