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遗嘱问题怎么解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9 20:32:13 117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遗嘱问题的解决是:拆迁安置房属于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安置房继承遗嘱依法成立即生效,须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拆迁安置房赠与需要签定协议吗,法律怎样规定

拆迁安置房赠与,当事人应签订赠与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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