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是否可以承包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51:46 94 人看过

事业单位能承包工程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是公益性单位,一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收受礼品的,公务活动或工作中的各种证券、支付凭证;

(四)利用已知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五)携带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记过以上处分。

土方承包应满足哪些条件。

2。企业净资产超过3.6亿元。近三年来,该企业缴纳的建筑营业税超过5000万元。企业银行近三年来的授信额度超过5亿元。(2)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企业经理应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资格;主持完成了两项以上具有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代表性工程、具有一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性工程、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的总承包工程的技术工作。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企业拥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余人。

5。企业拥有相关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3)科技进步水平。企业设有省部级以上技术中心。近三年来,企业科技活动支出平均占营业额的比重达到0.5%以上。企业近五年来拥有3项以上国家施工方法、3项以上工程建设相关专利、8项以上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至少1项。

4。近十年来,企业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主编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怎样承包公司项目
    一、怎样承包公司项目需要考虑以下几个相关内容:(一)市场,工程来源在哪,有多少,同类承包队伍有多少,竞争情况如何;(二)组织: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管理人员、设备、工人、资金情况;(三)承包,各方面关系的开发,如何承揽工程,单干还是分包,(四)成本,根据自己情况确定挖、填、运(公里)、土价及日常费用的最低成本;(五)价格,承揽工程是按照定额计算还是投标报价,最低承受价格和最小工程量;(六)合同,工程量变化如何结算,价款支付约定、工期规定及违约罚款;(七)施工,施工力量保证,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责任约定,工期管理;(八)结算:工程数量质量报验及变化签证及时得到确认,结算价格的审批及付款;(九)风险,对方或工程本身不可靠,没有如期完工,长期不结算,安全质量事故。二、施工队如何跟承包公司签合同如何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要看具体的情况,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协议。《建筑法》第五
    2023-04-26
    76人看过
  • 项目外包公司可以去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项目外包公司可以去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
    2021-10-28
    155人看过
  •  项目承包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该段内容讲述工程承包期限未明确时,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进行补充约定的情况。只要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即使没有载明承包期限,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补充约定。工程承包期限未明确。只要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即使没有载明承包期限,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补充约定。 工 程 承 包 期 限 是 否 明 确 重 要 吗 ?工程承包期限的明确对于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同时,《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合同内容,其中包括对合同期限的明确。因此,可以
    2023-09-03
    261人看过
  • 公共机构可以裁员吗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裁减人员,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员计划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减人员:(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四)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在裁减人员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优先保留下列人员:(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通知被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公务员辞退条件首先,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的人员确定为不称职
    2023-05-07
    499人看过
  • 建筑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分包劳务工程项目
    一、建筑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分包劳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劳务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二、建筑劳务公司注册的必备条件建筑劳务公司注册的必备条件有: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相适应的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三、建筑劳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建筑劳务公司的申请材料有:1.建筑企业资质申
    2024-02-09
    475人看过
  • 设计单位是否可以承接工程项目
    一、设计单位是否可以承接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可以对工程进行总承包,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设备安置等,都由设计单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
    2023-11-11
    464人看过
  • 供货合同可以找项目承包方吗
    (一)原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部分,施工过程中,原承包人与他人签订了购销合同,销售者依据购销合同约定向原承包人供货的同时,也向转包人供货,转包人在收货后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销售者有权向原承包人行使权利,原承包人在欠付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向销售者支付货款,工程竣工后,可从应付给转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一、工程款支付的注意事项(一)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到承包方指定的账户时,你需要注意,在每次打款时应该留有票据,在留有票据的情况下,一但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票据取证。(二)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给个人的请况时,应注意与这个指定的人履行委托授权手续,此手续应咨询有关人员,需要履行规范的手续。(三)使用第三方方式支付时,需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每次打款需要有完备的凭据,还需要在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组织协调下进行,以免被第三方恶意诈骗而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二、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有哪些(一)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
    2023-06-28
    55人看过
  • 项目经理可以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挂靠项目经理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挂靠的项目经理属于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一、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方式是:1.两罪的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及时补上还算挪用资金吗要分析挪用数额和挪用资金用途。根据刑法,公司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或者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因此,如果挪用资金没有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且在三个月内归还的,可不按挪用资
    2023-02-20
    158人看过
  •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承包人申请变更的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发包人转交原设计人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费用变化以及对工期的影响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发包人、承包人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都有哪些法律咨询:项目监理机构都有哪些组织形式?律师回答: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
    2023-08-17
    71人看过
  • 公共机构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公共机构包括: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上述的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同时还包括一些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024-05-18
    322人看过
  • 建筑劳务分包可以承接什么项目
    一、建筑劳务分包可以承接什么项目1.木工作业: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2.砌筑作业:即砌体工程;3.抹灰作业:内外墙抹灰;4.石制作:如石质台阶等等;5.油漆作业:油漆、涂料等工程;6.钢筋作业:钢筋工程;7.混凝土作业:混凝土制作、浇注;8.脚手架作业:脚手架搭建;9.楼板作业:预制楼板安装;10.焊接作业: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应该怎么写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如下: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4.工程工期;5.工程质量要求;6.工程造价;7.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8.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9.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三、建筑劳务分包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1.当事人进行协
    2023-11-18
    403人看过
  • 公司项目是否能分包给员工
    公司项目不可以分包给员工。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由此可见,公司即使是将工程进行分包,也只能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而不能分包给个人。《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
    2024-05-04
    224人看过
  • 是否可以申请项目变更
    这里还涉及到另一个术语,即工程变更索赔,即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在其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因设计修改等原因发生变更和索赔。其主要目的是:对业主来说,是优化项目,对施工单位来说,是保证项目部的效果。一、关于项目变更。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让给雇主或其他人;2。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征;3。变更合同项目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工程的施工时间或规模,改变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完成项目所需的额外工作。根据合同,如果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获得额外付款和/或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说明索赔原因。承包人未在上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正式提交监理人索赔。索赔通知书应当写明索赔理由、要求追加支付的金
    2023-05-07
    212人看过
  •  政府机关是否属于公共机构?
    这段内容介绍了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概念和区别。政府机构中的公务员是绝大多数,但也有事业编制的员工。事业单位则是一种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机构,与政府机构不同。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主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中,公务员占据绝大多数,但也有部分员工属于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国 家 对 事 业 单 位 如 何 补 助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问题涉及到事业单位的补助问题。根据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十二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通过加大彩票公益金对所属地区事业单位
    2023-09-11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村长是否可以承包村里项目工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3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
    • 项目中标能否可以劳务分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可以承包什么项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
    • 总承包的项目是钢结构工业厂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招标文件中若无特别说明,一般是可以的
    • 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不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6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