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中,对象仅限于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
而在物权变动公信原则有一例(05年民法60讲65页):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未与乙打招呼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乙得知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甲、丙行为无效,丙不得取得房屋产权。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丙取得房产所有权;乙追究甲的侵权赔偿责任。
依据是《民通意见》89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本案中第三人丙就是依据善意有偿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与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对象仅限于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专题八所有权取得方式83页)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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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物权的设立,又叫物权的发生,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新的物权。为自己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作物权的取得;为他人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为物权的设定。物权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之分。 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客体、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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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善意取得仅限于所有权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善意取得不仅限于所有权,还包括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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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4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 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 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 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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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是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的,对于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当事人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也办理了全部的登记手续,只要当事人是属于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权人是不能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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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必须是善意取得质权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91.善意取得的标的物限于动产。 2.质权人取得动产的占有。具体包括三种占有方式:一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可以由质权人自己占有,也可以由质权人的代理人占有;二是简易交付,即质权人已经占有动产,质押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成立;三是指示交付。 3.须以设定质权为目的。即出质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须有设定质权、担保债权的意图和目的; 4.质权人须为善意。善意是指质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因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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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的取得及其与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占有的取得丧失规则,为《草案》所缺失。是否应该规定,以及是否应规定于占有章,分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而论之:《草案》仅规定(直接)占有的概念,而不规定其取得与丧失,实不合逻辑,也不利于对占有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又因直接占有为占有制度之起点与常态,其适用范围及于整个物权法(有关物权变动的规则),乃至整个民法(有关物之交付的给付),故其取得与丧失,宜直接规定于“占有”章之中,以与其地位相匹配。(20)在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