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赠与合同应如何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3 23:55:07 59 人看过

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

所谓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财产所有权尚未发生变更之前,赠与人所享有之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并不在此范围内。

至于法定撤销权,其行使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一是存在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但未尽到相应职责;

三是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

请确保您准确理解并遵守这些要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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