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取消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7:50:19 365 人看过

一、离婚后能否取消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是不能取消居住权的,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房屋居住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设立可以口头吗

居住权合同不可以口头订立,一般以书面形式确认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永久居住权可以撤销吗

居住权是可以撤销的,居住人放弃居住权或是居住权到期的算是常规居住权消灭。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居住权:

1.故意侵害住房所有权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或者对其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

2.危及住房安全等严重影响住房所有权人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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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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