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判阶段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21:15 459 人看过

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为:

1、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和辩护人出示证据,进行法庭调查。

4、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5、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对审判阶段翻供的处理
    审判阶段的翻供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推翻自己以前向侦查、起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翻是推翻、否定;供是供述,是对有罪的承认,与包含辩解在内的口供含义不同。翻供包括对有罪供述全部推翻和部分推翻两种情况。由于审判阶段的翻供是以否定的陈述推翻以前的供述,给审判认证、定罪量刑带来麻烦。如何正确处理审判阶段的翻供?目前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尚未出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犯供的处理缺乏相应的规范,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6条第2款简单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陈述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宣读被告人陈述笔录,并针对笔录中被告人的陈述内容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或者提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审判直接牵涉被告人的命运,加上律师接触证据材料后的界入,掌握证据信息的不对称性迅速改变,审判阶段的翻供在刑事审判的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特别是贪污、受贿类犯罪经常在审判阶段翻供。
    2023-04-25
    306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阶段如何规定补充侦查的法律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补充侦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法院二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以上就是刑事诉讼法拘留时间的所有内容,更具相关案件的不同,居留时间便有所
    2023-07-12
    15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执行阶段发现经济犯罪
    案情2002年6月9日,被申请人北京路凯石化制品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金岛润滑油有限公司签订成品油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邹天龙于2002年6月13日至24日用四张延期支票从天津市金岛润滑油有限公司拉走cc40润滑油153.27吨,总价值513454.50元。后因四张延期支票未能兑付,申请人天津市金岛润滑油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路凯石化制品有限公司给付货款513454.50元。通州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北京路凯石化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天津市金岛润滑油有限公司货款513454元。一审判决后,北京市路凯石化制品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间,因北京市路凯石化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天龙及其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1日裁定按撤诉处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天津市金岛润滑油
    2023-03-13
    434人看过
  •  犯罪阶段中如何表示犯意?
    犯罪过程中,犯意表示是指通过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表达犯罪故意。这一阶段只有犯罪思想,没有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中国刑法对犯罪思想不予追究,犯意表示人不负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犯意表示是指个体通过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表达犯罪故意。在此阶段,犯罪仅停留在思想层面,尚未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犯罪思想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因此犯意表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 犯 意 表 示 阶 段 , 如 何 避 免 不 负 刑 事 责 任 ?在犯罪意图表示阶段,如何避免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虽然大多数犯罪行为都始于意图阶段,但有时人们可能会误解或忽略这一阶段。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建议:1. 澄清行为目的:在犯罪意图表示阶段,明确表达自己行为的目的是一个关键步骤。如果行为目的是合法的,那么可以避免犯罪行为。如果行为目的是不合法的,那么必须认真考虑是否应该继续进行该行为
    2023-09-13
    255人看过
  • 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怎么处理
    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应当有所区别。一、醉驾检察院叫我去签认罪认罚要去吗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谅解书在检察院的作用是什么谅解书对量刑起到很大作用。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
    2023-06-28
    215人看过
  • 检察院在起诉阶段如何审查案件材料?
    案件在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的,可以查阅材料。刑事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开始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要查阅案件材料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可以查阅。如果在检察院起诉阶段家属可以看卷吗除了辩护人以外的,都不可以看。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2.刑事案件分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三个阶段,上面这个法条特指第二个阶段及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的卷宗查阅复制权;3.不让辩护人以外的人查看、复制卷宗,是为了不影响刑事程序的正常进行。如有些被告人家属查阅卷宗后会想办法作伪证、打击报复证人等;4.辩护人在复制卷宗后
    2023-07-11
    126人看过
  • 法院在执行阶段如何拍卖股权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确定股权处置参考价,并参照参考价确定起拍价。股权变更应当由相关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载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或者条件。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就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批准手续。买受人取得批准手续的,人民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取得批准手续的,应当重新对股权进行拍卖。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律师补充: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程序确定股权处置参考价,并参照参考价确定起拍价。确定参考价需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等部门调取,也可以责令被执行人
    2023-05-06
    352人看过
  •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一、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又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被告人、被害人等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认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起诉阶段,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诉讼阶段和申请次数上,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争辩权应当依法予以保障。二、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
    2023-04-15
    9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中重新审判阶段有哪些步骤?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民事、行政案件: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不可以上诉;3.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不可以上诉。刑事案件:1.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2.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有哪些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如下: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
    2023-08-12
    345人看过
  • 2023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未办理换押手续如何处理
    省级检察院收到高最检交办的司法协助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八条有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负责执行的人民检察院收到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材料后,应当立即安排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有关材料报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不能执行的,应当将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材料,连同不能执行的理由,通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因请求书提供的地址不详或者材料不齐全,人民检察院难以执行该项请求的,应当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对外联系机关,要求请求方补充提供材料。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2023-06-11
    197人看过
  • 刑事审判阶段怎样认定单位犯罪
    认定单位故意犯罪,首先要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从单位的成立形式和组织结构来看,经有权机关或组织(如工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批准。),注册的社会经济组织可以认定为单位。但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已经工商部门正式审批登记,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实际上是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属于特定个人,则应根据核实属实情况,以刑法上的个人理论为依据。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以及是否有亲属关系(财产共有关系的家庭成员除外),一般不影响单位的认定;二是从单位实际活动性质来看,单位主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设立单位的目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否定其合法的单位人格,以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论处其危害行为。刑事审判阶段期限是怎么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二)、1个月
    2023-08-08
    406人看过
  •  二审阶段的新证据如何质证
    本文介绍了在证明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几个方面,包括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真实性指的是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存在,例如合同是否与最初签署的相同,是否被篡改,签名是否由本人签署等。合法性则包括合同是否属于民诉法规定的种类之一、证据是否原件、是否非法搜集以及证据提供的时间是否在举证期间等方面。在撰写论文、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时,应该注意这些方面,以避免因证据问题而导致法律纠纷。证明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真实性。例如,对方提供的合同是否与你们最初签署的合同相同,合同是否被篡改,以及签名是否由本人签署。总的来说,就是看对方证据是不是伪造的。2,合法性。比如说,合同是不是属于民诉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合同书等是不是原件(不是的话,要对法庭说不予认可),对方证据是不是非法搜集的(比如说通过在家安装窃听器窃听得来的,不能作为证据用),还有就是拿出证据的时间是不是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间(若不是得话,向法庭提出已过举
    2023-09-04
    127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处理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起算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应自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个月,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严格按
    2023-08-05
    2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法院审理阶段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笔录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环节。调查阶段收集证据,辩论阶段当事人发表自己的意见,笔录阶段记录庭审过程。最后,法庭根据辩论结果作出判决。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让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2、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3、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4、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法庭辩论技巧标题:法庭辩论技巧分析在法庭辩论中,律师的辩论技巧对于案件的胜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好的辩论技巧可以使案件更加清晰、有力,更具说服力。本文将探讨一些在法庭辩论中常用的技巧,包括了解对方观点、充分展示论据、反驳对方观点以及规范语言表达等。首先,了解对方观点是进行法庭辩论的前提。律师需要充分了解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
    2023-11-09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犯人在法院审判阶段是多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法院判决生效前,都不称之为“犯人”,正确的称呼是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判阶段是被告人。刑事拘留一般不得长于14天,但该期限可以延长,最长可以到37天。在刑事拘留期间,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确涉嫌犯罪,检察院会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还可以延长一个月,在此期间,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完毕(可延长半个月),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决定起诉的,向法院提起
    • 如何进行法院审理阶段?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01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 起诉阶段发现新的犯罪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
      起诉阶段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应该继续侦查,不查清新的犯罪事实就无法起诉,发现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需要公诉机关追加控诉,补充证据,追加控诉又以公安机关的侦查为基础,因此,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后应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按照现在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发现犯罪事实,除非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从侦查到起诉整个程序都需要重新进行,一个人不可能审两次。
    • 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等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诉讼代理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是指接受代理人的委托,参加刑事诉讼,代替委托人行使部分权利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监护人、亲友。刑
    •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