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还要担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1:40:09 466 人看过

不用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的后果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债权不能转让?
    一、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的后果是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时对债权人违约金的支付、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金的支付等,一并移转于债务受让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如果债权有保证人,债权转让就必须通知保证人,否则担保人就可以不再履行担保义务。二、债权不能转让的情况(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债权该转让的方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
    2023-04-13
    20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主债权转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下列两种情况,主债权转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①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②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
    2023-06-18
    381人看过
  • 合同转让是否要通知保证人
    一、合同转让是否要通知保证人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时对债权人违约金的支付、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金的支付等,一并移转于债务受让人。二、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所谓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部分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三、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
    2023-04-12
    12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有担保人在吗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需要担保责任。法律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内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有特殊约定,如禁止转让债权,则担保人在债权转让后不再需要承担责任。债权转让的后果1、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且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同时债务人对原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3、对原债权人而言从原来的债权债务中退出,对债务人不享有权利,但,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8-18
    183人看过
  • 行使债权转让时要确保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是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产物,促进了交易的便捷性和灵活性。但人们常常会忽略有关的法律规定,导致债权转让在形式或实质上不符合条件,而不能达到债权转让的目的。对此,相关当事人应当给予关注。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法庭就审结了一起债权转让案件。原告姚某诉称,2013年8月8日,他与案外人甲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23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姚某,并由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该债权转让协议。经审理查明,甲、乙公司于2013年7月至12月间共产生购销货物货款共计23万元,甲公司将该23万元债权转让给姚某后,甲公司依约定通知了乙公司,未出具书面通知的证明。后乙公司仅偿还了3万元。但是,乙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出具了要求该公司会计分别于2013年10月、11月、12月、2014年
    2023-06-13
    81人看过
  • 保证期间主债权依法转让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是当事人的权利。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是对主债权的担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当然,债权转让不影响保证责任的承担也并非没有限制,首先,主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的行为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作出的,保证人才继承保证责任;其次,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此外,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仅对特定的债权承担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那么,在出现债权转让情形时,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6-05
    248人看过
  • 转让债务担保人是否应该承担债务的保证责任?
    转让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得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承担担保吗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的债务承担责任。《中
    2023-07-03
    491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受让人起诉还款被驳回
    近日,顺义法院后沙峪法庭审结一起涉及债权转让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刘某诉称,自2002年开始,被告胡某与李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2004年2月25日,被告胡某向李某出具欠据,认可欠李某煤款22.4万余元。后李某将债权转让给原告,被告至今未还款。故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款22.4万余元并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被告胡某辩称,其不知道原告与李某之间的债权转让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被告主张其并不知道李某将债权转让给原告的事实,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已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被告,故李某与原告之间的债权转让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要求被告承担还款义务,属于原告主体有误。本文关键词:借款合同、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免责吗
    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免责,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一、《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
    2023-03-24
    469人看过
  • 保证人未起诉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未起诉保证人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人主要是承担什么责任?借款担保人,实际上是借款保证人,具体责任视保证合同的内容而定。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只在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其不履行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
    2023-06-19
    27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一、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进行债权转让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的,而进行债务转让则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二、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拖欠乙方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万元(截止2015年月日)不能偿还,现甲方自愿将依法享有的部分债权转让予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债权数额1、甲方对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截至2015年6月15日的利息为人民币万元。2、甲方对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截至2015年6月15日的利息为人民币万元。二、债权转让对价乙方同意以甲方尚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人民币万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三、债权转移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有全部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
    2023-04-13
    390人看过
  • 债权转移必须告知保证人吗?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保证人。不通知的转让对保证人无效。债权人通知保证人转让债权,保证人收到转让通知后才能向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未通知的,担保人不知道作为新债权人受让人的存在,当然不承担担保责任。但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不再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转让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二)应当认定在有债权转让协议情况下诉讼通知方式的有效性。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
    2023-07-07
    342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遭拒付债权人诉索债
    近日,江苏洪泽法院依法审结了因未及时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转让效力不及债务人一案。2013年10月2日,王贵找到还在国庆休假的杨俊家里,请求贷款给他,并允诺月息三分,借期六个月。以放高利贷为业的杨俊,并不为这点利息所动,考虑到王贵与他多少沾亲带故,把钱放给他也不至于收不回头。就在当天王贵向杨俊出具了一份10万元的借条;杨俊从自己老婆账户里提取82000元转账给王贵,按照规矩提前预留了18000元的利息。2014年4月1日,到了还债日。王贵一下子无法也筹出10万元,就与杨俊商量,用自己对第三人某公司未到期债权10万元来抵债。开始,杨俊有些不高兴,担心风险。聪明的王贵早已将此事告知他表姐——杨俊的老婆,并征得她的同意。怕老婆的杨俊在接到老婆的电话后,不得已接收了王贵写给他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不懂法律的他,以为拿着这张等同于借条的通知书,就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可这等待的三个月利息可是一分没少。
    2023-06-08
    332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可以吗?
    不可以,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进行债权转让的是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说债权转让是必须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8-02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被转让,保证人还要负担保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我国《物权法》第175条的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由此可见,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被转让的,保证人不再负担保证责任。
    •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对保证人是否具有效力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5
      民法典规定要求债权转让必须通知保证人,不通知的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接到转让通知后才能向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未通知,保证人并不知道作为新的债权人的受让人的存在,对其当然不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可以转让的债权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保证人与债务人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债权人。由于保证人保障的是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债务人未发生变化不影响保证人的利益,由谁享受债权对保证人是不产生影响的。因
    • 债权转让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需要怎么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原则上债权人转让自己债权的,保证人应该在原来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对转让后的债权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有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保证人与债务人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债权人。由于保证人保障的是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债务人未发生变化不影响保证人的利益,由谁享受债权对保证人是不产生影响的。因